yingyinc 2015-9-17 07:27
多元化社会,如何面对那些厌恶教会的人?
多元化社会,如何面对那些厌恶教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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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独立出品【新发现】
文/临风
在一个多元社会,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故事,有各自的语境,要传递自己的价值,要争取自己的权益。耶稣或许无法解决人类所有问题,但藉给门徒洗脚,藉着十字架,他表达了一个更普遍的语境,一个颠覆性的信息。我们都是破碎的,都是肮脏的,需要洗脚,没有例外。
近几年来,由于同性婚姻议题搬到台面上,美国传统社会的婚姻观和道德观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于是“性歧视”与“宗教自由”之间的争端不断发生。大家耳熟能详的包括:Mozilla公司CEO因支持传统婚姻被逼下台事件、福来鸡老板因支持传统婚姻遭受杯葛等。
因着同性婚姻在各州的合法化,基督徒认为“同婚”改变了婚姻的定义,违反信徒的信仰和良心,于是矛盾日深。例如,有些糕饼铺、摄影师或花店的店主拒绝为“同婚”服务,闹上法庭。最近,肯塔基州一个县政府的职员金·戴维斯拒绝为同性婚姻签发结婚证书,更是举国轰动。戴维斯也被告上法庭。
不过所有这些法律诉讼,没有例外,都是主张同性婚姻有“平等权利”的一方获胜,争取“宗教自由”的一方败诉。除了法律讨论外,这类的冲突可以带给我们什么被忽略的启示?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面对“宗教自由”被挑战,基督徒如何说如何做才能在传递真理时更有影响力?
宗教自由不等于不需要守法
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第18条第1项是这样写的:“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个人或集体、公开或私下,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达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可见,思想自由、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这三者不可分割。在美国,自从1791年国会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之后,思想、宗教、良心自由,以及政教分离,就被完全肯定。各州也因此修改它们的宗教政策。
所谓“宗教自由”,最起码的就是宗教信仰的自由,并且信徒和教会在“教义”、“礼拜”、“戒律”、“实践”上完全不受政治的干涉。例如,在美国“同婚”尽管合法,但是政府不得强迫神职人员给“同婚”主持婚礼,这是“宗教自由”的范围。
不过,“宗教自由”适用的范围常常受到挑战,因为与其它形式的自由产生抵触,或者违反“政教分离”的界线。例如,在公立学校执行公祷的“自由”。这个在美国各地方行之有年的习俗,在社会逐渐多元化以后,开始产生难处:一方面它似乎强迫无神论者参加祷告,违反了他们的宗教自由;另一方面它违背政教分离的原则。美国的大法官在1963年判定,公立学校内任何形式的公祷都为非法。
这不过是一连串有关“宗教自由”争议的开端,也是美国走向多元社会必须面对的大问题。
让我们回顾一下。由于遭遇各种有关“宗教自由”案件的困扰,1955年,加州首席法官Roger J. Traynor对美国宗教自由的立场做了一个总结,认为宗教自由不等于不需要守法。他说:“虽然良心的自由和信仰的自由都是绝对的,但是行动的自由不是绝对的。”
由于联邦法永远凌驾在州法之上,所以,就算是符合州法,但是如果违反联邦法,还是会被判为违法的。可是法律或法规也有好坏之分。什么样的法律算是“恶法”呢?《维基》上说,凡是压迫性的、不公正的(差等待遇),以及愚蠢的、自我矛盾的法律都是“恶法”。这中间虽然或许有些解释空间,不过在立法的精神上还是很清楚的。
1963年,为了回应八位宗教领袖批评他不守法的公开信,马丁路德·金牧师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的监狱里写了一封公开信。他说:世上“有两种法律,一种是公正的,一种是不公正的。我会第一个出来主张遵守公正的法律。一个人不但有法律的责任,也有道德的义务遵守公正的法律。相反地,一个人也有道德的责任来违背不公正的法律。我会同奥古斯丁一样地说:‘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
针对“恶法”,金牧师提出了一个可行的表达方式:“公民和平抗议”(civil disobedience),举凡言论、静坐、游行、绝食,等等都属于表达和平抗议的方式。与一些激进的暴力方式不同,金牧师领导的“民权运动”就是采取“公民和平抗议”的方式,终于达成修改法律的目的。美国国会在1964年通过了“民权法案”以及1965年的“投票权利法案”,并由约翰逊总统签署,正式成为联邦法律。
美国的民权运动虽然与“宗教自由”议题不同,但是却与“良心自由”息息相关。金牧师从圣经原则出发的演说激动了全国的是非心,捕捉了民众的想象力。
那么,为什么今天有关“宗教自由”的争论,同样本诸圣经,却很难引起所有美国民众的共鸣呢?
一个蛋糕引发的社会撕裂
俄勒冈州的法律禁止任何服务大众的商业(例如商店、饭馆)对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变性者歧视。2013年1月,有两位女同性恋者Bowman与Cryers来到Kleins夫妇所开设的糕饼店,希望订购一个结婚蛋糕。Kleins夫妇知道原委以后拒绝了,因为那违反他们基督教的信仰。我们知道,结婚蛋糕要插上代表新人的两个(女)娃娃,而且蛋糕上要写上祝贺的字句。
结果Bowman与Cryers把Kleins夫妇告到“劳动与工业局”,宣称他们遭受歧视。很多人认为,一块蛋糕了不起几十元,这家不要做你的生意,你大可到别家去。真有这么严重,非得提告吗?为什么不能尊重他人的良心?可是同样也有人认为,这明显是歧视,违反了同性恋者的良心,非告不可。
劳动与工业局”在今年7月做了判决,Kleins夫妇败诉,要赔偿Bowman与Cryers两人共13万5千美元。为什么法官罚得这么重呢?一个蛋糕,再贵也不到一百美元。
与此同时,同情Kleins夫妇的基督徒在网上也设立了一个基金,网友们踊跃捐款,一共收到37万2千美元的捐款,用来支付罚金足足有余!表面上这好像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其实不然。
Kleins夫妇拒绝蛋糕生意时,他们忠于信仰,并没有用其它的理由搪塞。他们向Bowman与Cryers宣读旧约《利未记》20章13节:“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没想到,对方不但不领情,还被激怒。
在Bowman与Cryers提告以后,Kleins夫妇把对方的隐私资料,包括姓名、地址、电话、电邮,等等全部公布到脸书上。Bowman与Cryers因此收到各种威胁、谩骂、嘲笑的信息。法院认为这是种恶意的爆料(doxx)。
不但如此,Bowman与Cryers收养了两个孩子。他们被曝光后,州政府警告他们, 如果不能保护孩子们的安定,州政府将考虑收回他们的护养权,这让他们非常惊恐。再加上媒体的“关注”,他们虽然拒绝任何采访,但还是受到不断的骚扰,甚至死亡威胁,面临丧失抚养权的边缘。
Kleins夫妇虽然一时成为媒体的宠儿,接受访问,得到很多人的同情。但是因着媒体的“关注”,Kleins夫妇以及他们的孩子也同样受到骚扰,以及死亡威胁。为了怕被骚扰,他们关闭了糕饼店。所以,经济上的损失也相当大。
对这个事件,社会舆论倾向两极化。一个向来注重“宗教自由”和“公平正义”的文明社会,“同婚”问题所带来的冲击和撕裂竟然如此严重!这或许是建国者始料不及的吧?这正是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机会。
“基督徒让人远离教会的三招”
在一个多元社会,宗教信仰、道德观和是非观不同的人要如何彼此相待?以Kleins夫妇不顾对方感受引用圣经的方式来看,效果并不好,因为对方可能根本不接受圣经的权威。他们很可能认为,这是个威胁性的权力游戏。两边可能都没有放下身段,陈明自己的想法,并带着同情的心,设法了解对方的立场。因此,双方闹得很不愉快,接下来的做法更是加深仇恨。
换言之,许多人在公民社会缺乏彼此相待的基本态度。问题不仅是容忍异己,更是如何彼此积极相待。对基督徒来说,如何减少人们对基督教不必要的反感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文斯·安通路齐牧师(VinceAntonucci)是赌城拉斯维加斯一间教会的牧师,他的教会专门“面对那批厌恶教会的人”。最近他在Relevant网上杂志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基督徒让人远离教会的三招》。他指出,有三种态度和做法让人远离教会。
第一、不从爱心出发。人们需要听到真理和爱,照道理说,这正好是基督教要传递的信息。如果你想拦阻对方对上帝感兴趣,好的方式就是先强调真理。人们希望听到真理的信息,但是,他们不希望从一个讨厌的人那里听到。如果你在赢得对方信任之前,就在那里大讲真理,那你在鼓励他人把你看成一个令人厌恶的人。总之,除非你主动以爱心与人接触,否则你的宗教信仰将成为人认识上帝的障碍。
第二、教会是“圣徒”聚集的地方。我们没有先把人带到上帝面前,而是先用基督徒惯常的眼光衡量他人。如果对方的行为达不到我们的标准,或是不合“圣徒”的体统,我们就不自觉地排斥他,认为是“非我族类”。
第三、教会是个信仰相同者的群体,而不是个破碎者聚集的群体。一般来说,教会会众不但有共同的信仰,也有相同的价值、爱好。信徒以此为傲,也不自觉地因为自我选择,排斥了与自己不同的人。然而,如果教会是灵性贫乏者共同聚集的处所,那么,信徒应当更谦卑,更能接纳他人。就如琼妮所说的:我们都是乞丐(灵性破碎的、失败的、无家可归的),彼此提醒,到哪里可以讨到饭吃。
那么,一个糕饼店的老板如何做才能够避免成为人认识上帝的拦阻呢?这才是我们应当思索的重心。而不仅仅是争取宗教自由的权利问题。那样做虽然也没有错,但是那种思维是被动的、消极的,不过疏远异己,从正面影响社会的角度看来,是毫无效果的。
我们都是破碎的,肮脏的,需要洗脚
曾经写过《引爆流行》、《瞬间决断》、《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等畅销书的名作家,也是《纽约客》主笔之一,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Gladwell)最近在“Q论坛”上发表演说,题目是“合法性”(Legitimacy),讨论:怎样表达权威(宗教、法律)的方式才能被人认可?他给了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尊重他人。权威尊重他人,让人感觉,自己的观点被聆听了。
第二、公平合理。权威让人感觉,游戏规则公平合理,没有偏袒、徇私。
第三、值得信赖。权威让人感觉可靠,不会朝令夕改,或是言行不一致。
如果这三点缺了任何一点,都会在让人信服上出现问题。所以,在面对“宗教自由”的争议时,双方都需要审视,尽管立场不同,自己是否尊重对方,有没有听进去别人的观点?我们所用以争取的游戏规则,从客观看来是否公平合理?我们是否言行一致,没有扭曲事实?
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特别引用耶稣基督为门徒洗脚的这件事说明,这位即将改变全世界的耶稣,在最后的晚餐前,用卑微服事他人的态度和行为以身作则,教导门徒用这个态度服事他人,让那些同样破碎的人生,可以从门徒的爱心里体会到希望,看到耶稣基督忍受十字架的苦难所要传达的上帝的心意。
在一个多元社会,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故事,有各自的语境,要传递自己的价值,要争取自己的权益。耶稣或许无法解决人类所有的问题,但藉着给门徒洗脚,藉着十字架,他表达了一个更普遍的语境,一个颠覆性的信息。我们都是破碎的,都是肮脏的,需要洗脚,没有例外。耶稣所带来的,正是人类历史一个“大喜的信息”。
2015年9月14日,因拒绝为同性婚姻颁发结婚证入狱后被释放的戴维斯女士回去上班,从各地赶来支持她的人群挤满了街道。他们在那里对着来申请婚姻执照的同婚人士喊叫。有人举着“所多玛毁灭国家”、“悔改”的牌子,以及末日将临的图片。很明显地,他们热爱戴维斯,他们热爱美国,他们担心社会拥有的道德秩序被改变。但是,似乎没有人举着“我们都是破碎的”,或“耶稣爱你”的牌子。为什么?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面对“宗教自由”的挑战,基督徒间反映的方式或有不同,但是,我们行动的原则应当是相同的,也应当是相通的,那就是:这不是一个权力斗争,我们带着同情心,让人了解圣经的出发点和真理。
关键是:如何做才更能有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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