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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c 2014-10-8 09:28

从《上帝之城》看教会的社会角色

从《上帝之城》看教会的社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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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摩太   来源:教会
当说教会当“以神为中心”来服事社会时,有两层含义,其一:在服事的动机上,教会首先要把对社会的服事当成对神命令的顺服并以此来荣耀神,而不是首先着眼于社会的需要,也就是说,教会是“以荣耀神为中心”而非“以满足社会需要为中心”来服事社会;其二:在服事的内容上,教会更看重的是社会的属灵需要,而不是属地的需要,即教会“以神的福音为中心”来服事社会。

“以荣耀神为中心”服事社会

奥古斯丁说:“如果人们的悲悯只针对人,而不涉及上帝,那就不是祭祀。”这是说,如果人们的善行只是针对人做的,而与神无关,不是出于神也不是为了神,那么,这善行在神那里不算是真正的“善行”,因为不是出于荣耀神而做的。在此,教会需要反思自身在服事社会时的动机——是因为出于对社会的“悲悯”而去满足社会的需要?还是首先为着神荣耀的缘故而顺服神的命令去服事社会?

教会是神从世界召出来的,为要服事神。服事社会的本质是服事神。教会不是出于自己去服事社会,而是被神差派去服事社会的,社会是教会的“邻人”,神给教会的命令是要“爱人如己”;因此,教会是出于顺服神的命令去服事社会的,而不是自己大发热心。也正是在对神命令的顺服中,教会使神在自己身上得着荣耀。

再者,如上文所说,社会作为教会“邻人”的同时,又是教会的“敌人”,因为它与神为敌。单单因为“敌人”有需要就去服事敌人,这是不正常的;同样,单单出于自己的热心就去服事那与爱自己的神为敌的,这对于教会也是不正常的。因此,教会不是出于自己去服事作为“敌人”的社会,这一点在“敌人”(社会)实际开始逼迫教会时会显得更加清楚,然而事实上,教会是要去服事社会,并且在受社会逼迫时也要服事,因为这是神的命令,教会正是在顺服神的命令去爱自己的仇敌时,使神在自己身上得着荣耀。

然而,教会之所以被要求去爱自己的仇敌,是因为教会的头——基督——被要求去爱自己的仇敌。教会之所以要顺服神的命令去爱自己的仇敌,是因为神独生的儿子顺服神的命令去爱自己的仇敌。“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5:7),正是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至死的顺服中,那位定意要在基督里叫作为仇敌的世人与自己和好的神得着了最大的荣耀。作为基督的身体,教会在地上也当竭力效法基督,凡事为荣耀神而行,在对社会的服事上,首先是向着神的,为要叫神得着荣耀。因此,教会当“以荣耀神为中心”而非“以满足社会需要为中心”来服事社会。

“以神的福音为中心”服事社会

在处理了“服事动机”的问题后,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服事内容”的问题,或者说,是如何在服事中满足社会需要的问题。在前一个问题中,“满足社会需要”决不能成为服事的首要动机,然而,在确立了正确的服事动机后,如何来满足社会需要便成为首要的问题。

在试图满足社会的需要之前,对其需要加以类别上的区分是必要的。奥古斯丁在这一点上是有明确意识的。上文已经提到,奥古斯丁承认地上之城有自己所欲求的好,并且,“说这个城所欲求的好不是好,是不对的,对于人类来说,占有这些是更好的。”但另一方面奥古斯丁又说,“但是如果我们忽视了更好的、属于天上之城的好,忽视了那永恒而最高的胜利中有保障的和平,而只欲求这类的好,或者认为这是唯一的好,或者爱它胜过爱那我们相信是更高的好,接下来必然是悲惨。”在此,奥古斯丁区分了两类“好”,一类是属于地上之城的“好”,另一类是属于天上之城的“好”。若是从需要的角度讲,便可以说,一类是属地的需要,另一类是属灵的需要。在具体的服事中,教会将同时面对社会的这两类需要,那么服事的重点应当放在哪里?从前面奥古斯丁的话中,可以看出他的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一方面强调尘世的短暂,今生的得失算不得什么;另一方面强调永恒的重要,以至于是从永恒归宿的角度将整个人类分成两类:

我把人分成了两类,一类是按照人自身生活的,另一类是按照上帝生活的;我们把这比喻为两个城,就是两种人的集团,其中一个注定要永远与上帝一起为王,另一个则要永远与魔鬼一起接受惩罚。

在这种“永远”的眼光下,奥古斯丁不太关注人“今生”的遭遇,贫穷还是富足,短命或是长寿,甚至对社会正义的问题也不甚关注,一方面是因为这个问题从“永远”的眼光来看意义不大,另一方面是因为奥古斯丁认为在尘世不存在真正的“正义”(前文已经指出)。在“永远”的眼光下,“今生”属地的需要和“好”显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按着自己生活,还是按着神生活?他是爱自己,还是爱神?因为这将决定他“永远”的归属。而在奥古斯丁看来,这涉及到人该如何爱邻人的问题,对此,奥古斯丁这样说:

正是因为两个主要的诫命,即爱上帝和爱邻人,我们的导师上帝教育我们,人要爱三者:上帝、自己、邻人。爱上帝的人,对自己的爱也不会错;从而,他也会叫邻人爱上帝,因为他得到命令,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邻人。

人若知道了怎样爱自己,上帝命令的,要爱邻人如己,那不过就是,尽其可能地让邻人爱上帝。这是对上帝的服事,是真正的宗教,是正确的虔敬,就是将应给上帝的事奉全部给他。

人应该教导自己的邻人爱神并按着神的心意生活,但邻人不可能如此,除非他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并在“福音”里重生。因此,教会对社会的一切服事,一定是要以神的“福音”为中心,传扬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替罪人死又为罪人复活的“好消息”,以服事人的灵魂为目的。教会因着真知自己因基督所蒙的永远的福分,就当竭力地避免让今生的世俗性需要蒙住了教会的眼睛,以至于轻看了社会对“福音”本身的需要,使本该用来将社会引向“福音”的社会性、世俗性服务,反而阻碍了社会从教会这里蒙受那最大的福分——“福音”本身。基督作为仆人的使命是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众人的罪,并救罪人脱离永远的死亡而进入永生的国度;同样,教会作为基督身体的使命就是要传扬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福音”,以此来引领罪人脱离永远的死亡而进入永生的国度。基督在地上服事之时,不求世界的荣耀,且为避免人们对他的错误期待竭力谨慎;同样,今天的教会在地上服事,也不当求世界的荣耀,并为避免自己迎合社会可能有的错误期待竭力谨慎。

(原标题:以神为中心”的服事——从《上帝之城》看教会的社会角色).

yingyinc 2015-6-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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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祷告月】“以神为中心”的服事——从《上帝之城》看教会的社会角色
2015-06-01 提姆•凯勒牧师 秋雨微刊 秋雨微刊

    在《上帝之城》第十一卷起首,奥古斯丁重申他的任务:“我不会忘记人们期望我做什么,不会食言。我会谈论地上和天上的两个城,我曾经说过,在这个尘世中,两个城的居民相互交织混杂。我会谈到二者的起源、变迁、应有的结局”——“在这个尘世中,两个城的居民相互交织混杂”,这便引出了本文的议题:教会的社会角色问题。本文通过理清奥古斯丁对天上和地上两个城的说明来指出:教会当“以神为中心”来服事社会。

    一、透过《上帝之城》理解“教会”和“社会”

    奥古斯丁在对比中描述了两个城的不同特征:

    我把人分成了两类,一类是按照人自身生活的,另一类是按照上帝生活的;我们把这比喻为两个城,就是两种人的集团,其中一个注定要永远与上帝一起为王,另一个则要永远与魔鬼一起接受惩罚。

    两种爱造就了两个城。爱自己而轻视上帝,造就了地上之城,爱上帝而轻视自己,造就了天上之城。地上之城荣耀自己,天上之城荣耀上主。地上之城在人当中追求光荣;在天上之城中,最大的光荣是上帝,我们良知的见证。

    本文用 “教会”一词来指当下在地上生活的神百姓的共同体,用“社会”一词来指当下还不信的世俗世界。如此一来,这两个词的所指则恰好对应于在尘世之 中的“天上之城”(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正如奥古斯丁自己所说,“在这个尘世中,两个城的居民相互交织混杂”。下面就两个城(教会和社会)自身的特征加以说明。

    1、天上之城(教会):

    按照爱和荣耀的对象,以及最终结局的不同,奥古斯丁把人类分为两个集团:天上之城和地上之城。天上之城按照上帝来生活,以上帝为中心,爱上帝而轻视自己,寻求上帝的荣耀;因而结局是要永远与上帝一起为王,享受永生的福分。

    2、地上之城(社会):

    与此相对,地上之城按照人自身来生活,以人为中心,爱自己而轻视上帝,寻求自己的荣耀,因而结局是永远与魔鬼一起接受惩罚。但除此之外,奥古斯丁还有另外的关于地上之城的说明。

    首先,地上之城虽然有自己的好,但最终仍是悲惨的。奥古斯丁说:“地上之城不会永恒,但也有自己的好。这个集团也会快乐。” “说这个城所欲求的好不是好,是不对的,对于人类来说,占有这些是更好的”(如:和平)。但地上之城说到底是悲惨的,因为它只欲求自己所以为的好,而忽视了更好的、属于天上之城的好。

    其次,地上之城并无真正的正义可言。奥古斯丁说:“在人不事奉上帝的地方,我们认为哪里还有正义呢?如果不事奉上帝,心灵就不能正确地命令身体,人的理性就无法正确命令那些罪过。如果这样的人没有正义,无疑,在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群体中也不会有这样的正义。”在另一处,奥古斯丁借用亚历山大大帝和海盗的对话表明,“国家不过是一大群强盗,而强盗不过是一个小王国。”在地上之城,没有正义。

    二、“教会”与“社会”的关系

    奥古斯丁说:“在这个尘世中,两个城的居民相互交织混杂。”那么,在相互交织混杂之中,两个城到底有怎样的关系呢?如下两层关系是首要的。

    1、敌人关系:

    两个城首先是处于敌对关系中,正如奥古斯丁自己所表述的那样。但说两个城是敌人关系,首先不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地上之城(社会)逼迫天上之城(教会),而是就二者各自与上帝的关系而有的,天上之城爱上帝,地上之城恨上帝,这必然导致 二者的敌对关系。出于对上帝的爱,天上之城会本能地将那恨上帝的地上之城视为敌人;同样,出于对上帝的恨,地上之城也会本能地将那爱上帝的天上之城视为敌 人。这种敌对关系是原理上的、属灵层面的,因而也是深层次的,正如基督自己所说:“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太12:30),即便在现实生活中,两个 城之间有时也可以表现为很友好的关系。

    但在此,有另外一个事实需要特别注意,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天上之城(教会)是从地上之城(社会)中转变而来的。对此奥古斯丁说:

    因为每个人都生自被谴责的祖先,一定首先是坏的和肉体的;只有靠了基督再生,随后才会有好的和属灵 的。在整个人类中也是一样。两个城开始死生相继的过程,其中最先问世的,乃是这个世俗之城,随后才是上帝之城中的公民,是此世中的过客。他靠恩典被预定 了,靠恩典被拣选了,靠恩典成为下界的过客,靠恩典成为上界的公民。至于他自己,则起源于一开始就整个被谴责的质料……虽然并不是每个坏人都会变好,但没 有好人不是最先是坏人的。

    因此,那些如今在天上之城(教会)中的人,曾经也都是在地上之城(社会)里的,也就是说,如今二者的敌对关系,是天上之城的人因着自己在基督里的重 生而造成的。就两个城中的个体而言,这种敌对关系是因着其中一方的改变而生成的,在此之前,双方不存在这种属灵层面的敌对关系。

    进一步说,这种敌对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因为地上之城中的一方经历在基督里的重生而消失,进而重新达成和好的关系;但不是原有的和好关系,而是在基督里的和好关系,在基督里的合一。对此,奥古斯丁说:

    她(天上之城)要清醒地记住,在敌人当中潜藏着上帝之城的未来公民,不要让她(天上之城)以为,在 他们走向忏悔之前,承担他们的敌意是毫无意义的……毕竟,在那些最明显的反对者中还潜藏着一些人注定是我们的朋友,甚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于是,两个城在 这个时代交织在一起,相互混杂,直到最后的审判才会分开。

    但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尘世中的两个城都还会处在如下这一关系之中:邻人关系。

    2、邻人关系:

    较以上的“敌人关系”,“邻人关系”是更表层、更生活化、也更容易理解的关系,两个城的居民相互交织混杂,“邻人关系”则是最自然的结果了。然而也 正是在这最自然的关系上,教会从上帝那里领受了第二大诫命——“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9)——进而被要求服事作为“邻人”的社会。

    就着教会(天上之城)和社会(地上之城)二者间的这两重关系,本文进入最后一部分的讨论。

    三、教会当“以神为中心”来服事社会

    当说教会当“以神为中心”来服事社会时,有两层含义,其一:在服事的动机上,教会首先应当把对社会的服事当成对神命令的顺服并以此来荣耀神,而不是 首先着眼于社会的需要,也就是说,教会当“以荣耀神为中心”而非“以满足社会需要为中心”来服事社会;其二:在服事的内容上(或满足社会的需要方面),教 会应当更看重社会的属灵需要,而不是属地的需要(包括“精神层面的需要”),也就是说,教会当“以神的福音为中心”(即便社会不会自觉意识到这样的需要) 而非“以社会的自觉需要为中心”来服事社会。

    1、“以荣耀神为中心”服事社会

    奥古斯丁说:“如果人们的悲悯只针对人,而不涉及上帝,那就不是祭祀。”这是 说,如果人们的善行只是针对人做的,而与神无关,不是出于神也不是为了神,那么,这善行在神那里不算是真正的“善行”,因为不是出于荣耀神而做的。在此, 教会需要反思自身在服事社会时的动机——是因为出于对社会的“悲悯”而去满足社会的需要?还是首先为着神荣耀的缘故而顺服神的命令去服事社会?

    教会是神从世界召出来的,为要服事神。服事社会的本质是服事神。教会不是出于自己去服事社会,而是被神差派去服事社会的,社会是教会的“邻人”,神给教会的命令是要“爱人如己”;因此,教会是出于顺服神的命令去服事社会的,而不是自己大发热心。也正是在对神命令的顺服中,教会使神在自己身上得着荣耀。

    再者,如上文所说,社会作为教会“邻人”的同时,又是教会的“敌人”,因为它与神为敌。单单因为“敌人”有需要就去服事敌人,这是不正常的;同样, 单单出于自己的热心就去服事那与爱自己的神为敌的,这对于教会也是不正常的。因此,教会不是出于自己去服事作为“敌人”的社会,这一点在“敌人”(社会) 实际开始逼迫教会时会显得更加清楚,然而事实上,教会是要去服事社会,并且在受社会逼迫时也要服事,因为这是神的命令,教会正是在顺服神的命令去爱自己的 仇敌时,使神在自己身上得着荣耀。

    然而,教会之所以被要求去爱自己的仇敌,是因为教会的头——基督——被要求去爱自己的仇敌。教会之所以要顺服神的命令去爱自己的仇敌,是因为神独生 的儿子顺服神的命令去爱自己的仇敌。“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5:7),正是在神的儿 子耶稣基督至死的顺服中,那位定意要在基督里叫作为仇敌的世人与自己和好的神得着了最大的荣耀。作为基督的身体,教会在地上也当竭力效法基督,凡事为荣耀 神而行,在对社会的服事上,首先是向着神的,为要叫神得着荣耀。因此,教会当“以荣耀神为中心”而非“以满足社会需要为中心”来服事社会。

    2、“以神的福音为中心”服事社会

    在处理了“服事动机”的问题后,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服事内容”的问题,或者说,是如何在服事中满足社会需要的问题。在前一个问题中,“满足社会需要”决不能成为服事的首要动机,然而,在确立了正确的服事动机后,如何来满足社会需要便成为首要的问题。

    在试图满足社会的需要之前,对其需要加以类别上的区分是必要的。奥古斯丁在这一点上是有明确意识的。上文已经提到,奥古斯丁承认地上之城有自己所欲求的好,并且,“说这个城所欲求的好不是好,是不对的,对于人类来说,占有这些是更好的。”但另一方面奥古斯丁又说,“但是如果我们忽视了更好的、属于天上之城的好,忽视了那永恒而最高的胜利中有保障的和平,而只欲求这类的好,或者认为这是唯一的好,或者爱它胜过爱那我们相信是更高的好,接下来必然是悲惨。”在 此,奥古斯丁区分了两类“好”,一类是属于地上之城的“好”,另一类是属于天上之城的“好”。若是从需要的角度讲,便可以说,一类是属地的需要,另一类是 属灵的需要。在具体的服事中,教会将同时面对社会的这两类需要,那么服事的重点应当放在哪里?从前面奥古斯丁的话中,可以看出他的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在 《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一方面强调尘世的短暂,今生的得失算不得什么;另一方面强调永恒的重要,以至于是从永恒归宿的角度将整个人类分成两类:

    我把人分成了两类,一类是按照人自身生活的,另一类是按照上帝生活的;我们把这比喻为两个城,就是两种人的集团,其中一个注定要永远与上帝一起为王,另一个则要永远与魔鬼一起接受惩罚。

    在这种“永远”的眼光下,奥古斯丁不太关注人“今生”的遭遇,贫穷还是富足,短命或是长寿,甚至对社会正义的问题也不甚关注,一方面是因为这个问题从“永远”的眼光来看意义不大,另一方面是因为奥古斯丁认为在尘世不存在真正的“正义”(前文已经指出)。在“永远”的眼光下,“今生”属地的需要和“好”显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按着自己生活,还是按着神生活?他是爱自己,还是爱神?因为这将决定他“永远”的归属。而在奥古斯丁看来,这涉及到人该如何爱邻人的问题,对此,奥古斯丁这样说:

    正是因为两个主要的诫命,即爱上帝和爱邻人,我们的导师上帝教育我们,人要爱三者:上帝、自己、邻人。爱上帝的人,对自己的爱也不会错;从而,他也会叫邻人爱上帝,因为他得到命令,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邻人。

    人若知道了怎样爱自己,上帝命令的,要爱邻人如己,那不过就是,尽其可能地让邻人爱上帝。这是对上帝的服事,是真正的宗教,是正确的虔敬,就是将应给上帝的事奉全部给他。


    人应该教导自己的邻人爱神并按着神的心意生活,但邻人不可能如此,除非他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并在 “福音”里重生。因此,教会对社会的一切服事,一定是要以神的“福音”为中心,传扬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替罪人死又为罪人复活的“好消息”,以服事人的灵魂为 目的。教会因着真知自己因基督所蒙的永远的福分,就当竭力地避免让今生的世俗性需要蒙住了教会的眼睛,以至于轻看了社会对“福音”本身的需要,使本该用来 将社会引向“福音”的社会性、世俗性服务,反而阻碍了社会从教会这里蒙受那最大的福分——“福音”本身。基督作为仆人的使命是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众人的 罪,并救罪人脱离永远的死亡而进入永生的国度;同样,教会作为基督身体的使命就是要传扬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福音”,以此来引领罪人脱离永远的死亡而进入 永生的国度。基督在地上服事之时,不求世界的荣耀,且为避免人们对他的错误期待竭力谨慎;同样,今天的教会在地上服事,也不当求世界的荣耀,并为避免自己 迎合社会可能有的错误期待竭力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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