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风 2014-2-26 10:19
处理恶性员工离职事件
[size=3][font=微软雅黑]朋友公司经营出了点状况,解雇了一个曾经的Keyman
当初说好的工资是年薪40万,伊做了半年,应该给20万的,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付了10万
伊走的时候逼我朋友写了一笔,大意为一定日期内补上另10万
但是伊走了以后发现伊这半年里利用职权贪污了不少,而且跟伊的团队下属说要带伊拉一起走......
孰不可忍,朋友不想付那10万了。大家怎么看?[/font][/size].
ATCG 2014-2-26 11:21
半年就出现贪污,不知道这个证据能坐实吗,如果能坐实,可以追究,不论是要求其返还,还是以什么手段追究责任,都可行。
还可以以此为筹码,不付10万,也不追究责任,两清。
其实对前keyman个人来说,损失很大,做了半年工资还打了对折,又被认为贪污
民营企业给keyman点股份是不是比薪资更笼络人心。.
恺恺妈妈 2014-2-26 11:31
签合同的工资照条件给,贪污再走司法途径,两码事。.
观风 2014-2-26 11:34
一码归一码,欠人家工资本来就不对,贪污的事情再告呗
这个帖子明显一边倒,"逼朋友写了一笔,一定日期内补上另10万",本来你朋友就应该主动跟人家写一笔啥时候补给人家10万吧.
城市的风 2014-2-26 13:23
回复 4楼观风 的帖子
嗯嗯,是有倾向性的
因为起因是我的朋友希望顺利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公司面临危机,那个人以前做的手脚也是造成现在困境的主要原因,
不仅没有贡献还贪污,还企图拉走其他员工,虽然是当初自己看走眼了,心里的郁闷还是旁观者也可以理解的吧。
小公司,经不起司法折腾,最好是2楼说的两清,想知道这样行得通吗?.
城市的风 2014-2-26 13:25
回复 2楼ATCG 的帖子
谢谢你的回复。正如我心中暗想。
不是被认为贪污,是肯定贪污了,他走后进货成本只有过去的一半。我建议留存所有的采购、进出库单取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