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纠纷

LHJ202 2012-5-22 14:26

纠纷

公司今天公布由于经营不善 关闭,公布了赔偿的条例:按(个人的本公司工作年限+1)*(个人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赔偿。这样的赔偿处理有问题吗?.

卿卿DD 2012-5-22 14:59

应该按(个人的本公司工作年限+1)*(个人的本年度平均工资)赔偿吧?.

小学生 2012-5-22 20:48

自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为赔偿基数。.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纠纷

Processed in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