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岛 2012-3-31 08:58
户籍政策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齐齐妈妈(律师) 2012-3-31 09:20
有没有更新一点的,比如人才引进转户口方面的?谢谢!.
小糊涂妈妈 2012-3-31 10:39
是呀,不知现在有没有关于夫妻一方是人才引进居转户的,另一方属于投靠类的,这种情况不知该如何办理户口。谢谢!.
桉树上的考拉 2012-4-4 21:50
[quote]原帖由 [i]齐齐妈妈(律师)[/i] 于 2012-3-31 09:20 发表 [url=http://ww123.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633524&ptid=4810016][img]http://ww123.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有没有更新一点的,比如人才引进转户口方面的?谢谢! [/quote]
同问:handshake.
bowenmama 2012-4-5 08:11
回复 3楼小糊涂妈妈 的帖子
我家老公和儿子前年转户口时,我特意问了户籍警,说是要满十年才能转。.
小糊涂妈妈 2012-4-5 09:44
谢谢,那只有慢慢等了.
青青岛 2012-4-11 18:11
我问过我们派出所户籍警,她说人才引进要户口引进后满十年,配偶方可投亲,不是两人实际结婚时间。就是<实施意见>第二条的第一条.
IVAN逸妈 2012-4-12 13:37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那么外省市的这位需要在上海办居住证吗 是办投哪一类的呢.
婕妈妈 2012-4-13 10:08
回复 8楼IVAN逸妈 的帖子
办夫妻投靠类居住证.
阿瑶妈 2012-4-13 10:57
我几年前做过的,和先生结婚满5年就可以了,是通过社保部门做的,最后凭户口迁移证去的派出所。前面的都跟派出所无关。没花费任何费用。.
ali2l 2012-4-17 17:46
回复 10楼阿瑶妈 的帖子
请问你是属于人才引进后 满5年给你先生半路的迁户吗? 我也想给老公办理不知从何处入手.
胖沙拉 2012-4-17 21:11
回复 10楼阿瑶妈 的帖子
你好阿瑶妈,我家的情况也和你差不多。我家那位09年转的户口,我现在也有人才居住证,像这种情况,也是5年?
能不能帮忙详细介绍一下流程,非常感谢!.
阿瑶妈 2012-4-18 14:27
回复 12楼胖沙拉 的帖子
我是上海人,阿瑶爸爸是外地人,04年把阿瑶爸爸的户口迁来的。在08年的时候,我家表嫂内蒙人,也通过这个政策上来了,以前跟她讲一直不信,后来安我说的去做了也上来了。
我记得需要的条件是结婚满5年,2地分居,一方上海户口,在上海有房子或户主同意迁进,对方城市户口。对学历没要求。
阿瑶爸一直在上海生活,我们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2地分居。
温馨提醒的一点是:阿瑶爸爸在把户口迁来上海的同时,补交了10多年的社保,随迁来沪,在当地交的,相当便宜。
具体办的地方是到你户口所在区的社保中心。等档案材料和户口迁移证来上海了,直接去派出所报户口。.
amanda23 2012-4-18 14:54
阿瑶妈, 请问对方在沪没有工作也可以嘛?.
amanda23 2012-4-18 14:59
阿瑶妈, 请问对方在沪没有工作也可以嘛?.
shliqq 2012-4-18 15:56
回复 13楼阿瑶妈 的帖子
请问阿瑶妈:具体流程是先在上海户口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还是先在外地办理呀?最好给我们说说整个流程,谢谢!.
爱游戏的小宇 2012-4-18 17:46
办理很麻烦!
我结婚满五年去申请过,说要十年才能办。居住证7年也要排队。。。好像每个区的时间要求不同。.
阿瑶妈 2012-4-18 18:19
先去上海你所在区的社保中心,他们会给你一个所需材料的清单,流程表。安流程走就可以了。.
shliqq 2012-4-19 11:30
回复 18楼阿瑶妈 的帖子
谢谢答复。我以前去派出所问过,说要8年还是10年才能办,看来是问错地方了。.
shliqq 2012-4-19 11:35
回复 18楼阿瑶妈 的帖子
对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年限有要求吗?(比如: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
阿瑶妈 2012-4-19 12:43
回复 15楼amanda23 的帖子
找个接收单位。我当年,家里亲戚开了个小公司,然后让他录用,有地方交社保,就好了。.
RVVP 2012-4-19 12:51
请问下,父亲是外地的,母亲是上海户口,小孩户口原来跟父亲落在外地的,现在想改了随母亲落在上海可以吗,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海之兰 2012-4-19 13:14
回复 22楼RVVP 的帖子
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户口可以随迁入沪籍,,,,
[[i] 本帖最后由 海之兰 于 2012-4-19 13:15 编辑 [/i]].
RVVP 2012-4-19 13:17
回复 23楼海之兰 的帖子
非常感谢!.
青青岛 2012-4-22 20:52
上海市政府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照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子博妈妈 2012-4-23 09:43
7年的政策今年不是到期吗,没有改吗?看样子这条件继续延续四年啊.
开心/妈妈 2012-5-11 12:29
回复 1楼青青岛 的帖子
我老公是上海的,我是无锡的,已经结婚满10年,明年年满35周岁,请问我现在要开始准备些什么材料?是不是要先去办投靠类暂住证?谢谢.
yue78yuer 2012-5-11 13:02
我也来问下,我老公不是本地的,以前老想给他转上海户口就是因为怕以后养老金的问题,现在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了,好像转不转户口没啥大的变化是吗?.
KEYY妈妈 2012-5-11 15:07
先到所在区的街道派出所了解一下,我也是去年刚刚办好,他们会给你一份详细的要准备的材料.
[[i] 本帖最后由 KEYY妈妈 于 2012-5-11 16:09 编辑 [/i]].
rengreng.2006 2012-5-17 20:46
请教:我表妹户口事宜
表妹在沪交以居住证交社保10年了,结婚9年,但其先生是自同职业者,可以办以夫妻分居入沪吗?.
榨菜 2012-5-18 10:52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
这一条觉得蛮傻的,
就是外地的必须要无业人员才能嫁给上海人。在外地要是有工作的还不能嫁给上海人迁户口了。.
joa 2012-5-25 14:24
回复 25楼青青岛 的帖子
请问未成年子女,是指16周岁,还是指高中未毕业,未满18岁的子女?.
青青岛 2012-6-4 16:53
回复 32楼joa 的帖子
不好意思,好久没有上来了,未成年子女应是指16周岁以下的孩子,但跟随父母迁移户口,在读高中生是否可以,要咨询当地派出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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