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h0128 2011-12-21 08:31
咨询HR达人,帮帮忙啊!
删
[[i] 本帖最后由 zlh0128 于 2011-12-25 13:19 编辑 [/i]].
pumpkin 2011-12-21 10:55
我个人的理解是,与A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没有提到出差要求,则公司需要与A协商,A有权利不接受新的岗位的,因为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她愿意离职,则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自开始工作日算起一年一个月。.
zlh0128 2011-12-21 12:30
谢谢PUMPKIN!
删
[[i] 本帖最后由 zlh0128 于 2011-12-25 13:19 编辑 [/i]].
齐齐妈妈(律师) 2011-12-21 22:17
按照你的描述,能否理解为实质上是降职了?从负责全面到负责具体某一下?从我理解的角度,这也是一中变更合同。因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不仅仅是为了报酬,也是自我价值的体现。当然,具体还要看文字的表达。.
wwyb 2011-12-21 23:53
回复 3楼zlh0128 的帖子
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设有关岗位调动内容的话,应作为协商变更处理。假如协商不成,只能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供参考。.
zlh0128 2011-12-22 08:02
回复 4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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