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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mum 2011-1-4 09:53

别再施舍:儿童乞丐身被摧残博同情 女孩哭求别用硫酸用刀

来源:中国青年报

  乞讨团伙残害儿童身体骗取路人同情

  专家呼吁设立专门机构救助受虐儿童

  实习生 高杨清

  在马路中间“被乞讨”的孩子

  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11时,北京工人体育场北路。上班族期待的周末已近在眼前,街上每个人都走得匆匆忙忙,在这条马路的中间,几个人穿梭在车流中散发广告。除了发广告的人之外,还可以看到两个人在马路中央,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孩子,她们在车流中乞讨。

  这个女人穿着黑色上衣、灰色裤子,都有点旧,但并不破烂,身后背着一个红色的背包,脸有点黑,穿着、外貌比一般乞丐好得多。她乞讨的惟一“卖点”,就是身前那粉色襁褓中的孩子。孩子的脸向着她,旁人看不到,只能大概估计出孩子是1岁左右。

  笔者站在马路旁边,一边用手机拍照,一边默默观察,慢慢发现这对“母子”有点不对劲。这里临近东四十条桥环岛,是交通主干道,车流量很大,尾气和噪音严重,就连成年人都会觉得难受,而这孩子却一直不哭不闹,手脚僵直,只会随着“妈妈”的走动而摆动。

  “孩子可能是被喂过安眠药才如此安静,那个女人不是他的母亲,孩子在马路中间是‘被乞讨’。”这是笔者当时的第一想法。于是笔者拨打110报警,“喂,你好,我看到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在马路中央乞讨,孩子看起来好像被喂了安眠药,能不能派人过来?喂?喂?”报警台挂掉了电话。

  笔者又拨打了96310城管举报热线,接线员答应派人过来看看,到时候再联系。可1个小时过去了,直到那个抱孩子的妇女离开,只有一辆城管执法车路过,却没有城管执法人员前去调查了解情况。

  笔者又打电话到全国妇联,全国妇联的工作人员很关注这件事情,但也表示,他们没有权力进行干预。

  举报一个疑似拐骗案会如此困难,这是笔者始料未及的。

  被迫乞讨的儿童身体饱受摧残

  “宝贝回家”是一家民间志愿者组织,他们致力于为失踪儿童家长提供免费寻人服务,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今年两会期间,濮存昕委员的“打拐”提案,背后就有“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努力。

  根据“宝贝回家”网站上的联系方式,笔者联系到了“宝贝回家”站长张宝艳女士。张宝艳在谈到儿童乞讨问题时,激动地说:“在街上乞讨的孩子,有些是拐骗来的,有些是被遗弃的,有些是他们的父母因贫困把孩子出租或者卖给乞讨团伙的。他们已经沦为乞讨团伙的乞讨道具,孩子没有被当做人来看。为了让孩子看起来可怜,乞讨团伙往往摧残孩子的身体,人为造成伤疤或者残疾。”

  在“宝贝回家”论坛上,志愿者的一篇帖子上写道:“他们每天饿着肚子被迫去向路人乞讨,为了用来多讨几块钱,人贩子故意用刀子把他们的身体划得伤痕累累。旧伤痊愈了,再制造出新伤,为的就是用孩子那带血的伤口去博得路人的怜悯,从而换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他们嫌刀子划得不够狠,甚至还用硫酸烧孩子的身体。那个被人贩子用硫酸烧得痛苦难忍的小女孩用稚嫩的童音哀求着:‘叔叔,求你别用硫酸了,还是用刀子割吧……’”

  “但是,我们很多时候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号召志愿者不要施舍给孩子金钱,因为这些钱不会到孩子手里,只能让乞讨团伙找来更多的孩子乞讨。”张宝艳无可奈何地说。

  “儿童乞讨问题并不好查。”儿童保护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尚晓媛教授说:“公安机关调查儿童乞讨案的时候,只要乞讨团伙的人谎称是孩子家长,一般就难以继续查下去了。”

  另一个心酸故事

  张宝艳还告诉笔者,儿童保护不只是儿童乞讨这一个问题,武汉街头卖花男孩檀革胜的遭遇,是另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檀革胜家境贫寒,11岁时就被武汉一家花店的老板雇用去卖花,每年老板给他父母一点钱。可是,檀革胜在武汉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老板一家几口人对他进行监工,规定每天要卖几十枝花,如果卖不出,就是打骂、饿饭等。一枝花成本四毛钱,却被强卖到5元或10元一枝,老板从他身上榨取了大量利润。

  2005年,经媒体曝光,檀革胜被公安机关送回老家。但几个月后,他又出现在武汉街头,继续卖花。2007年,记者王浩峰报道了檀革胜卖花的故事,引起社会关注。可到了2008年,武汉的志愿者发现檀革胜仍在街头卖花。据街边的老环卫工人说,他已经被打傻了,对外界反应迟钝。志愿者们当时向多个政府部门反映,都没得到回应,“各个部门都能管,但是都不管。”“一听说是卖花童的事,都不来了。”

  谈起檀革胜,张宝艳仍是不住地叹息。

  儿童救助会中国分部项目质量组经理周晔认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综合性法律,对责任主体规定得并不明确,‘谁都可以管等于谁都不管’,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

  家庭虐待儿童事件社会难以干预

  张宝艳最近来了趟北京,是为了一名叫小益益的女孩,她只有3岁,是“宝贝回家”和多个民间组织联合救助的孩子,目前正在北京治病。

  2010年5月14日,家住浙江德清的小益益因为把牛奶洒到地上,被亲生母亲殴打,致使颅内大量出血。她的父母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但是一听治疗要花很多钱,“就算醒来也可能是植物人”,夫妻俩决定把孩子带回贵州老家。警方在火车站将他们拦下,救下了小益益。

  杭州的志愿者知道了小益益的事,马上为她筹集了医疗费,并把她接到杭州治疗。经过4个多月的高压氧舱治疗,2010年10月底,小益益从昏迷中苏醒。但是,她右脑严重萎缩,左半身功能受到影响,双眼近乎失明。2010年11月20日,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将小益益接到北京,治疗后遗症。

  后来,小益益的母亲因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是,法院没有剥夺她的监护权。

  谈起小益益的未来,张宝艳仍很担心:“她的父母生了3个孩子,3个都是女儿,益益是老二。当地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家里人常打孩子,她的姐妹身上都是伤。益益治好了,我们还是要送回去,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为什么父母虐待儿童案很少判决剥夺监护权?尚晓媛教授说:“剥夺父母监护权之后,孩子没有地方去,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没有父母、没有监护人的孤残儿童,有父母的孩子他们不收。而且,剥夺家长监护权,把孩子交给他人照顾,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念,存在不少争议。目前,父母虐待儿童除非触犯了刑法,否则,一般机构都无法强行介入。”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提到,如果家长没有履行监护人责任,可以转移监护权,但是,实际操作上是不可能的。”周晔说,“如果在外国,比如澳大利亚、英国等,对于不尽责任的父母,或者有问题的家庭,法院可以判决儿童监护权暂时由家长转移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儿童照顾机构,直到家庭的状况有所改善为止。同时,也会有社工分别与儿童和家长一起工作,对他们进行支持。”

  有必要建立中国的“儿童福利局”

  很多人对电影《刮痧》中美国那个“横行霸道”的儿童福利局印象深刻。实际上,美国的儿童福利局是一个有效保护儿童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于1912年就设立了儿童福利局,专司儿童福利保护。儿童福利局与警察局、法院以及民间组织合作,织成了一张保护儿童的立体网络。

  中国有无必要建立一个类似美国儿童福利局的机构?周晔认为:“关键在于需要一个统一的行政部门,对所有的儿童服务进行协调和监督。如苏格兰行署有权力协调与儿童福利有关的所有部门,包括教育、健康、警察、司法等;再如印度,虽然没有专门的儿童部,但是设立了妇女儿童发展部,能够起到牵头和协调各个与儿童有关部门的作用。在中国,操作上既可以是新的单独的机构,也可以是某个部委下设的司局,但这个部门必须有行政权力来协调与儿童相关的各种服务。”

  尚晓媛教授在谈到我国儿童保护现状时说:“目前,我国的儿童保护工作实际上主要依靠公安部门,包括打拐、制止儿童虐待等工作,都是找公安部门。但是,公安部门不是专司儿童保护的机构,在儿童保护方面存在着‘不告不理’的现象。共青团和妇联虽然有保护儿童的职责,但都不具有行政权力。现在,我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设立了儿童福利处,但儿童福利处目前的权限只限于孤残儿童救助。我认为,我国有必要建立国家级的儿童福利局,来切实保护儿童权益。”

  “儿童是我国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因为他们发不出自己的声音。儿童受到虐待后,往往因为年龄太小,无法自己申诉。如果加害人是儿童的父母,或者儿童没有监护人,就更没有人为儿童说话。儿童虐待案件就会像没有发生一样,只留下沉默的受害者。社会不能对儿童虐待不闻不问,保护孩子的生存权应是第一位的,这需要民间的观念转变和相关机构的努力。”尚教授总结说。

(责任编辑:kaimengli).

mingBB 2011-1-4 11:08

坚决不能给小乞丐钱!!!!!这是N年前我一个外国同事给我解释过的..

肖肖妈 2011-1-4 12:34

验一下DNA不就知道孩子是不是亲生了,有那么复杂吗?这根本就是ZF不作为导致的[em10].

雨桐宝宝 2011-1-4 12:39

我现在是坚决不给的.

jeccy 2011-1-4 13:39

这种畜生,应该千刀万剐!.

yankonly 2011-1-4 13:42

[quote]原帖由 [i]肖肖妈[/i] 于 2011-1-4 12:34 发表 [url=http://www.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968173&ptid=4777140][img]http://www.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验一下DNA不就知道孩子是不是亲生了,有那么复杂吗?这根本就是ZF不作为导致的[em10] [/quote]
[em11].

琦琦宝贝 2011-1-4 14:02

人渣,还是刑罚力度不够!.

紫菸2001 2011-1-4 14:20

很早以前就知道类似的事情了。

现在不管乞讨的人是什么情况,一概当骗子处理。坚决不给一分钱!.

钧钧哥哥妈妈 2011-1-4 15:07

刚才就看到了这样的新闻,心里堵得慌.不知道这些人渣的心都是怎么长的.

咔咔妈 2011-1-5 09:50

可恶!居然报警也不管?.

一星妈 2011-1-5 10:33

人贩子应该抓到一个枪毙一个。
贩卖人哪!比贩卖毒品厉害多了!为啥不枪毙?.

爱妮公主 2011-1-5 12:20

这个还是ZF的问题,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对这种贩卖儿童妇女的人渣,摧残儿童的人。抓到就是死刑,没有赦免的。像新加坡严格的执法,没有人敢于违规。.

一将妈妈 2011-1-5 12:26

以前看过这么一则新闻:
一位男士到外地去出差,晚上从饭店出来时,很多小乞丐围着他向他乞讨,他已经给过钱了,但是还有一个小乞丐一直拉着他的衣服,抬头向他流泪。他突然觉得这小乞丐象他三年前丢失的女儿。。。。。。后来证实她真的是他三年前丢失的女儿,可惜舌头被人割去了。.

akachan 2011-1-5 13:03

在徐家汇看到过好几个,看上去穿的还不错的年轻女子,怀里抱着很小的孩子,也就是几个月大的感觉,坐在路边乞讨。这么冷的天,小孩子一点动静也没有,是不是也被喂过安眠药了?.

駿駿他媽 2011-1-5 13:20

[quote]原帖由 [i]一将妈妈[/i] 于 2011-1-5 12:26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972326&ptid=4777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以前看过这么一则新闻:
一位男士到外地去出差,晚上从饭店出来时,很多小乞丐围着他向他乞讨,他已经给过钱了,但是还有一个小乞丐一直拉着他的衣服,抬头向他流泪。他突然觉得这小乞丐象他三年前丢失的女儿。。。 ... [/quote]
太惨了!~~~可怜的孩子……,可恶的人贩子..

QQ6 2011-1-5 13:48

哎,前段时间,我在11号线里看到一个小女孩3、4岁的样子,手里拿着一个小罐子,眼里泪汪汪的,后面跟着所谓的“父亲”,一个独臂的青年男子,腰里别着一个音响,放着音乐,一节节车厢乞讨过来。大家很少看到这么小的孩子伸手乞讨,那个小女孩长得很机灵可爱,很多人给她钱。我看着他们下了地铁,男子自顾在前面走着,小女孩不远不近的跟着。心里真是很为那个孩子难受,那人会是她的父亲吗?.

快乐的五线谱 2011-1-5 15:46

是啊?查个DNA能费多少钱?杀千刀的![:sz16:] [:sz16:].

JUNMA_POWER 2011-1-5 19:26

去年前年特别多这样的小孩乞讨,今年感觉少多了,还以为好现象呢:@.

daisy2006 2011-1-6 09:27

110现在管啥呢,这不正是他们应该管的范围吗,为什么要挂电话?.

luuluu 2011-1-6 12:24

以前看《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以为只有印度有。中国也有这样的事!
心如刀绞!政府不作为!让人气愤。.

wangyoucao 2011-1-6 12:36

[quote]原帖由 [i]一星妈[/i] 于 2011-1-5 10:33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971612&ptid=4777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人贩子应该抓到一个枪毙一个。
贩卖人哪!比贩卖毒品厉害多了!为啥不枪毙? [/quote]
坚决同意.

飞羽妈妈 2011-1-6 12:41

看得真难受![tt25] [tt25] [tt25]
应该重重的罚人贩子!!!.

恺睿妈 2011-1-6 13:26

[quote]原帖由 [i]一星妈[/i] 于 2011-1-5 10:33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971612&ptid=4777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人贩子应该抓到一个枪毙一个。
贩卖人哪!比贩卖毒品厉害多了!为啥不枪毙? [/quote]
人贩子判刑很低的,前几天电视里看到的一个马戏团的小孩在奉贤表演时,被当地群众怀疑是被拐卖的,因那小孩又黑又瘦,肋骨都暴出来了。经过警方调查,确实是马戏团老板拐来的小孩,已经和家人失去4年联系,但人贩最终才判刑2年。对人犯来说,犯罪成本这么低,多拐几个小孩又有何妨呢?再说能有多少人贩被警方查出来呢?.

Barbie 2011-1-6 21:26

回复 3#肖肖妈 的帖子

这个是要花很多money的吧,咱ZF没这个“闲钱”[em07].

heidi 2011-1-7 21:56

[tt5] 心如刀绞

[[i] 本帖最后由 heidi 于 2011-1-7 21:58 编辑 [/i]].

almading 2011-1-8 16:35

凡是在马路上人行天桥上看到的抱着孩子乞讨的,没见过一个孩子是醒着的都是睡得死死地,那些有关部门不会不知道其中的原因吧。为什么没有人来管呢?一是无利可图,二是法律缺失。.

钺钺妈妈 2011-1-8 21:04

中国有空去关心人家韩国缺不缺白菜,但无力管制拐骗的儿童一事.

lele妈蜜 2011-1-9 18:05

建议国家立法,不允许儿童乞讨!
否则要被强制收容或者严惩父母。[:ph90:].

ql7788 2011-1-9 22:59

看过印度那个百万富翁的电影后,到印度出差我包里装都的是巧克力。新德里大街上,车停下来就有一堆孩子围上来,唉。。。上海已经好很多了,这方面国家真的不作为。.

枫林路 2011-1-10 13:07

我是从来也不给的。.

ruiqin 2011-1-10 13:17

还有在车流中,红绿等附近,看红等就敲车窗乞讨的,给你下跪,帮插玻璃,有青年,有妇女,有母婴儿,有看上去老人。我坚决不给。因为这太不安全了,给我这种技术较差的驾驶员增加难度,就那样在车流中间晃,而这又是每天的必经之路。一年总有1/3的时间能看到。正因为有人给钱才会有这样的现象啊,捐款还是直接去慈善基金会好。.

JUDY'S妈妈 2011-1-17 19:24

政府不作为不重视罢了。
如果政府肯投入警力物力,或者说全民告知不允许儿童乞讨,只要看到就会干预并采取行动,还会有那么多儿童被拐骗吗?我家附近就发生过一起,一转身孩子不见了,老人当场晕倒,看了老作孽的。.

cerhui 2011-1-18 09:30

每个人的思路不一样,给钱的人会觉得他们多么的仁慈,却不知是纵容啊。
特别是老人,我就碰到过,老人是带着自我价值的体现一样,说我给了10块,哎,我和老人说了,但老人却还说:我看到好手好脚的是不会给的。.

奥爸妈 2011-2-7 17:53

可怜的孩子们,做坏事的人下地狱去吧。

[url]http://blog.10jqka.com.cn/account/8650/77468650/posts/5395299.shtml[/url]

[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45b1810100dpyw.html[/url].

seawind 2011-2-8 09:04

给乞讨钱是在害他

[url]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2/07/4574686_0.shtml[/url]

调查:安徽阜阳拐卖虐待儿童成风 硫酸烧脸毒打致残2011年02月07日 18:10
来源:中广网 作者:王倞
字号:T|T0条评论 打印 转发中广网阜阳2月7日消息(安徽台记者王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拐卖、残害儿童、逼迫儿童乞讨的消息在微博和各大网站盛传,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宫小村及其附近地区,在当地是个出名的长期大规模拐卖儿童,逼迫儿童乞讨的据点。这些儿童从哪里来?遭到了怎样非人的折磨?这样令人发指的行为,为什么长时间没人管?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据了解,十几年前,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这个村的一个残疾人因为乞讨而致富,这让该村的村民们找到了在他们看来是摆脱贫穷的一条捷径。“带乡”是黑话,即操练童丐。这个几千人的村子只有三个残疾人,一些正常人因为很难讨到钱,于是想到找一个残疾小孩代为乞讨,而他们坐收渔利的办法。这也叫带乡,那些被雇佣去乞讨的儿童叫“乡”,雇佣者叫“乡主”,寻找带出乞讨的过程叫“带乡”。

村里老人说,该地丐业有百年历史,自打记事起(民国年间)村里就“带乡”了。大约从1993年开始,阜阳市太和县宫集镇宫小村的村民陆续开始在邻村、邻县甚至邻省物色年龄尚小、智力正常的儿童,对这些儿童肢体进行摧残,令其残废后,将他们带到全国各地乞讨。

“乡主们”带乡时,使用的手段都带有一定的欺骗性。有些乡主们对孩子的父母说,是带这些孩子到南方的寺庙门口看摊子卖香火,或者说带到残疾人的福利工厂工作。这其中,很多孩子至今仍未从受骗的愤怒和被迫乞讨的羞辱中走出。

经过有关人士爆料,从宫小村走出去的残疾童丐足迹遍全国,近在太和、阜阳、合肥,远则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成都、哈尔滨等发达城市。这些“带香的”把童丐早晨喂饱,然后就放在固定的地方让他们去乞讨,自己在远处盯着,晚上再收钱,有的“带乡”的要带几个残丐,其收入就可想而知。童丐如果每天没有要到一定数额的钱不仅不给饭吃,还要遭受毒打。

这些孩子在父母离开后,一般还要在“乡主”家中住上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接受乞讨的训练。晚上把孩子向猪狗一样关在笼子里锁上。这叫“训乡”, “训乡”时间的长短视效果而定。而据了解,训乡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要让这些小孩服从乡主的管束。如果在这过程中,有儿童不服管训的,就会遭到毒打。为了让这些残疾儿童看上去更加可怜,训乡的人要求他们会要求他们把腿挂到自己的脖子上。很多儿童根本没有办法把腿挂到脖子上,他们就用力把腿往这些孩子们的脖子上扳,很多儿童都不堪虐待,最终致残。为了让孩子们看上去更可怜,一些乡主还用刀把孩子手脚、身体、脸部割伤,甚至泼硫酸烧毁。

在历时数月的宫集农村“带乡”调查中,记者还注意到,带乡者之间会互通消息,但是对别人严格保密。同时,他们会像候鸟一样“迁徙”,冬季赶往南方,夏季回到北方,目的是为了让残疾儿童方便露出残疾的身体博得同情。

同时,与知情者提供的线索不同的是,记者注意到了几个新的问题。首先,这一现象并未像某些当地领导说的那样,“已经基本得到遏止”。实际上,十几年来,带乡在太和县宫集镇当地农村已经形成了风气,并且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仅在目前,它就已经从宫小村一路扩散到周围的王庄、孟庄等地区,而一些村庄在带乡人数上已经超过了宫小村。在当地,农民们俨然把带乡作为一条致富之路,其中还有不少村干部参与其中。

其次,乡与乡主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目前宫集地区农民所带的乡大多是有了多年乞讨经验的,他们最初大多被诱骗甚至拐卖而来,但是随着经验的增长,有部分人已经开始脱离乡主自己单干,有的则在与乡主的对话中,掌握了更多的利益,并且两者产生了共存关系。也就是说这些被摧残乞讨的儿童长大后,要么成为乡主的帮凶,要么自己成为了乡主,他们即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

晓奕妈 2011-2-16 12:36

对人贩子刑罚力度不够,抓到一个没收全家财产,立即死刑。只有让人觉得无法承担违法的后果,才会杜绝。.

ostrichbaby 2011-2-17 10:03

人贩子是姑息出来的。如果zf真想当事情做,还有啥不可能的。.

青蛙她爸 2011-2-17 16:10

[quote]原帖由 [i]wangyoucao[/i] 于 2011-1-6 12:36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976403&ptid=4777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坚决同意 [/quote]
不同意枪毙,应该把人贩子抓起来做活体实验,为我们的医疗科研机构服务.

SURVIVE 2011-2-20 19:04

*** 该贴被屏蔽 ***

carolyn妈妈 2011-2-24 15:37

政府的作为造成现在中国大城市中大量的乞讨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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