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阳光 2010-6-1 15:58
EMBA的学费如何做帐
[size=4][size=4]公司老板去读交大海外的EMBA的课程,支付了4万多学费,公司是私营企业,从未提过教育经费。从公司银行支付的,还未收到发票。请问这个费用如何处理,请高手指点,谢谢![/size].
冬日的阳光 2010-6-8 09:23
[size=3]谢谢指点,昨天收到了发票,内容是培训费,那就做管理费用吗?[/size].
冬日的阳光 2010-6-8 09:23
回复 2#CCMMT 的帖子
谢谢指点,昨天收到了发票,内容是培训费,那就做管理费用吗?.
雪球妈 2010-6-8 09:28
以前没有提过,本月提了再拿到发票冲教育费也行了!.
nuonuomama 2010-6-8 11:47
拿到发票,按实列支“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就可,年底所得税清算时,只要不超过实发工资的2.5%,不用做纳税调整。.
非常完美 2010-6-8 14:45
回复 1#冬日的阳光 的帖子
新准则,应该先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再转为“管理费用”。.
YJYmama 2010-6-8 16:13
回复 9#非常完美 的帖子
那既然列在"应付职工薪酬"下,是否还得计入员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容容 2010-6-8 19:54
回复 10#YJYmama 的帖子
薪金与薪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教育经费是按薪金计提2.5%. 但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再按成本分摊管理费用或相对应的费用..
冬日的阳光 2010-6-8 20:04
[quote]原帖由 [i]nuonuomama[/i] 于 2010-6-8 11:47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141817&ptid=4729778][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拿到发票,按实列支“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就可,年底所得税清算时,只要不超过实发工资的2.5%,不用做纳税调整。 [/quote]
公司是较小的私营企业,到年底所得税清算时,不会超过实发工资的2.5%,所以公司也从未提到三项经费,也只有每年支出我的会计继续教育费。.
nuonuomama 2010-6-9 09:22
回复 12#冬日的阳光 的帖子
那就跟你的会计继续教育费一样的渠道列支.
冬日的阳光 2010-6-9 19:26
回复 13#nuonuomama 的帖子
谢谢点拨,: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