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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非爸爸 2010-1-12 12:17

2010年上海中学东校师资招聘公告

2010年上海中学东校师资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浦人保【2009】1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上海中学东校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制定如下:

一、招聘计划人数

    教师

    语文:4位;数学:4位;英语:3位;

    地理:2位;科学:1位;信息:1位;思品:1位;劳技:1位

    体育:2位;音乐:1位

    非教师(编外用工)

    保健医生:(要求有五年及以上从医经历,有处方权者优先)

    图书管理员:(要求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图书管理工作)

    行政档案、人事、文书(要求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三、教师招聘对象

    [b][color=red]1、本市户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获奖学金者优先)

    2、外省市户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本市院校或外省市211工程大学研究生)

    3、本市户籍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如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区县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获区县教育教学等第奖)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录办法[/color][/b]
四、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五、报名办法及录取

    1、即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个人投简历及相关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英语考级、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可采用网上报名或邮寄方法:

       邮箱地址:[email=shzxdx1398@126.com]shzxdx1398@126.com[/email]

       邮寄地址:上海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1398号上海中学东校办公室人事处  邮编:201306

    2、2010年1月中旬-2月中旬。学校择优并通知面试试教等考核。

    教师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还须参加其组织的测试、考核。

六、招聘咨询与联系

    办公室电话:20943362联系人:林老师 13651866968 陈老师13472841892

上海中学东校

2010年1月4日


上海中学东校网站[url=http://sehs.nh.edu.sh.cn]http://sehs.nh.edu.sh.cn[/url]

201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录办法

(注:本办法已发至各学校,如欲了解学校招聘信息,请登录学校网站或致电各学校咨询、联系。)

    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浦人保【2009】1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0年教师招录办法制定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按需原则。认真分析研究学校人员编制、岗位结构和专业技术职称比例等现实情况,组织开展2010年教师需求调研,切实按实际需要招录教师。

    (二)倾斜原则。对严重缺编或结构性缺编的学校适当倾斜。原则上超编学校不能引进教师(含区内流动),结构性缺编的学校须专题申请。缺编学校原则上不得从区内缺编或师资相对薄弱的学校引进教师。对引进在本市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实行倾斜。对重点中学、示范性幼儿园、农村偏远学校招录教师,实行适当倾斜。

    (三)公开原则。严格招录条件,规范招录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四)择优原则。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择优聘用。

    二、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招录条件

    (一)招录应届毕业生

    1、招录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1)原则上应招录师范类毕业生。招录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是专业相近、且获得各种学业奖励的优秀大学生,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2)学历要求。

    幼儿园:市示范性幼儿园招录教师,原则上须毕业于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城区幼儿园招录教师,须毕业于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全日制大专专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则优先录用;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艺术类(音乐、美术等)毕业生可择优录用。农村幼儿园招录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或毕业于师范院校学前教育的,则优先录用。

    其他学段的学校招录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须持有各类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幼儿园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须具有学前教育上岗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其中艺术类毕业生须学校三级英语合格证明,非英语专业毕业生任教英语学科须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大专毕业生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要求。

    计算机及艺术类专业的毕业生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要求。

    (4)须参加招录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2、招录外省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1)仍采用蓝表申报的办法。原则上须是在本市院校或外省市“211工程”大学就读的研究生(属偏远农村学校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办法根据上海市人保局和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

    (2)同时,须持有招录本市应届毕业生规定的各类资格证书。

    (3)须参加招录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二)招录本市社会人员(即从我区教育系统外或从外区县引进人员)

    1、幼儿园:市示范性幼儿园,原则上须毕业于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区幼儿园,须毕业于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则优先录用;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艺术类(音乐、美术等)毕业生可择优录用;农村幼儿园,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如具有本科学历的或毕业于师范院校学前教育的,则优先录用。

    1980年以前出生的幼儿园应聘者及属于浦府办【2007】54号文件(原浦东)规定的原镇办幼儿园教职工,学历条件放宽为可职后进修获得。

    其余学段学校: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其中:(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可放宽到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2)1980年以前出生的小学应聘者,学历条件放宽为可职后进修获得。(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且为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等第奖的应聘者,可放宽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

    2、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等第奖。2000年以后的毕业生及属于浦府办【2007】54号文件规定的原镇办幼儿园教职工,可不作此项要求。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如持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4、须参加招录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录用标准。

    三、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招录程序

    (一)需求申请

    学校应根据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情况,充分考虑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教师、非教师)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中、高级职称比例)和教育教学实际工作需要,经党政集体讨论后,按规定及时上报2010年度教师招录需求。

    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汇总基层学校申报的招录需求,并按规定编制招录计划。招录计划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区人保局审核。

    (二)公布岗位

    学校须在规定的招录指标范围内,确定具体招录岗位,并应于招聘前一个月将拟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在本单位校园网站公示。

    (三)组织考核

    1、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由教育局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必备条件及学业成绩,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2、社会录用人员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由教育局委托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拟招录人员实施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确定拟招录人员

    应届毕业生综合能力测试、社会人员的考核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并经学校集体讨论后确定拟招录人员。拟招录人员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报批

    学校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材料目录、用人单位申请、教育局录用应届大学生申请表、毕业生简历(电脑打印)、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毕业生成绩单(原件须教务处或研究生培养处盖章)、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上岗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社会录用人员:材料目录、用人单位申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聘用申请表、本人简历(电脑打印)、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上岗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原件)。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报批同意后,报区人保局审定,并由区人保局向社会公示。

    四、2010年教职工区内流动要求

    (一)原则上,超编学校不能引进教师,城区学校不能招录郊区学校的教师,师资相对较好的学校不能招录师资相对薄弱学校的教师,确需流动的,须专题申请。

    (二)教职工只能在同一学段的学校之间流动。

    (三)被评为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青年骨干教师、优秀德育教师、首席教师、青年明星教师的,原则上在任期内不得调动学校,否则将取消其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称号和待遇。上述人员,如属城区学校流动到郊区学校的、学校建制调整的或组织安排的,相应称号及待遇则予保留。

    五、本《招录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如上级有新的政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浦东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二OO九年十二

[[i] 本帖最后由 艺非爸爸 于 2010-1-12 12:23 编辑 [/i]].

sunnywaymm 2010-1-13 08:56

这么远,交通、住宿怎么办?.

艺非爸爸 2010-1-13 09:31

一般情况下,老师是住在学校的,每人一间,具体福利及薪酬要问东校,据说还不错!。龙阳路有龙港快线,1个小时到临港。

[[i] 本帖最后由 艺非爸爸 于 2010-1-13 23:42 编辑 [/i]].

匆匆妈 2010-1-13 17:26

刚退休的高级教师可以应聘吗?.

艺非爸爸 2010-1-13 22:18

[quote]原帖由 [i]匆匆妈[/i] 于 2010-1-13 17:26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477349&ptid=470203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刚退休的高级教师可以应聘吗? [/quote]


具体你打电话问吧! 学校要求蛮高的!我只是东校学生的家长,看到东校招聘,就帮忙贴出来!

[[i] 本帖最后由 艺非爸爸 于 2010-1-13 22:23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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