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芊妈妈 2010-1-3 11:01
关于合同到期的问题
我在A公司工作了7年,上次签订劳动合同是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因为考虑到新劳动法实施后签订两次合同后第三次就可以要求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决定这次到期后不于我们续签合同,就是A公司将我们全部退工,然后由A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B公司再跟我们签订合同。我想咨询一下:第一如果我跟B公司续签合同是不是可以得到A公司经济补偿?第二:如果因为工作或者待遇调整关系我不同意续签合同的话,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偿?谢谢!.
angelmm09 2010-1-5 09:23
第一个问题,单位这样安排到期不续签,而和B签,你应该能得到合同到期的补偿金,2个月
第二个问题,如果单位同意而你不同意续签,上得不到补偿的..
美女妈妈008 2010-1-6 01:46
如果因为待遇下调不同意续签合同的话,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洋囡囡妈妈 2010-1-6 10:36
[quote]原帖由 [i]angelmm09[/i] 于 2010-1-5 09:23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427452&ptid=4700086][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第一个问题,单位这样安排到期不续签,而和B签,你应该能得到合同到期的补偿金,2个月
第二个问题,如果单位同意而你不同意续签,上得不到补偿的. [/quote]
为什么第二条得不到?公司同意是指A辞退,B接收。其实也就是A公司辞退了不续签。并不是在A内部转岗。而是转到B公司。.
尼尼姆妈 2010-1-6 13:21
你们公司这种做法,上劳动仲裁,会被认定是恶意的做法,因为工作内容和地点没有发生变化,最后会被认定你和子公司签的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签,过一段时间不爽再去告。.
弥音之巅 2010-1-6 13:52
你的补偿金是A公司支付的,与你签不签B公司无关..
angelmm09 2010-1-6 16:43
回复 5#洋囡囡妈妈 的帖子
变更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内容是要经过双方协商的,法律上你可以不同意这样的安排,而要求协商到期不续由A补偿,但A是不是同意是一个问题。实际操作时往往个人还是弱势,因为如果别人都签了,而你不签,你就成了个别现象,一个人还是挺难和单位斗的。
如果A肯付到期补偿金,你就跟B签了合同,到时提前一个月通知走人就行了。否则等你签了书面的再提出走人,就什么也得不到。如果不同意千万别签书面变更协议的字.
tyingi 2010-1-10 21:08
想问下连续签了两次合同(我们公司是一年一签的),如果第三年公司和我们续签,是否就是默认我们第三年以及以后的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美女妈妈008 2010-1-11 00:31
回复 10#tyingi 的帖子
08年以后签的第一次算起的话,第三次应该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