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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子妈妈 2009-7-30 15:35

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问题

各位达人:谁碰到过嵌入式软件退税问题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我只知道政策已经下来了,但不知道怎样操作。专管员问了一下,说需要提供第三方证明。具体的还需要再问领导,不知道这里是否已经有了成功案例,可以参考一下。先准备一下。先谢谢了!.

笛子妈妈 2009-7-30 15:53

相关文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沪国税流[2007]5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07-1-15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补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根据沪国税流[2006]84号文规定,对已列入嵌入式软件名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符合财税〔2006〕174号文规定条件的,其已销售的软件部分,可按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为了便于各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经与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协调,决定对2006年9月1日以后登记的软件产品按规定颁布名单,并指明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对未列入名单的软件产品,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增值税退税优惠。
  三、以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笛子妈妈 2009-7-31 09:15

[tt5] ? 没人碰到这个问题吗?.

zyq526 2009-7-31 11:44

我公司是已办好<软件产权登记证书>(上海市信息委发的),问过专管员,可以退开软件部分的一部分税,但说是比例很小的,退税的时间也较长,目前还未申请过,不知有那位办成功的?请上来谈谈..

笛子妈妈 2009-7-31 13:35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须知

各相关纳税人:
从2007年5月1日起在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企业,将按《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退税受理
2007年5月1日起凡《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在有效期限内,并已按规定申报缴纳自产软件产品增值税的纳税人,按月可到对应的征收税务所大厅涉税窗口,申请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的退税手续。
二、政策规定
(一)即征即退时限: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即征即退具体内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17%征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三)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内持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原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自行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 纳税人在2006年9月1日起取得市信息委审批的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需经市局和区局发文颁布名单确认,并指明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对未列入名单的软件产品,不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五)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是指实际组织、进行开发工作,提供工作条件以完成软件开发,并拥有软件著作权或所有权的软件开发者(包括单位和个人)自行生产的软件产品。
(六)享受即征即退软件产品仅限于纳税人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不适用于单纯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和经销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纳税人。
(七)纳税人对进口的软件产品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即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造、转换等工作)后对外销售,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八)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产品范畴。电子出版物是指把应用软件和以数字代码方式加工的图文声像等信息存储在磁、光、电存储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代码为ISBN)。以录声带、录像带、唱片(LP)、激光唱盘(CD)和激光视盘(LD、VCD、DVD)等媒体形态的音像制品(代码为ISRC),不属电子出版物,不得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九)纳税人销售软件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指在同一张发票上收取的)。
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十)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十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用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嵌入的软件产品,凡是分别核算其收入、成本的,可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不能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予退税。
(十二)2007年5月1日起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必须按照“四分开”要求,即有自产“嵌入式软件”产品或软硬件组合产品销售的,必须将软件产品收入和硬件产品收入在合同上分开、在发票上分开(“嵌入式软件”产品、软硬件组合产品销售的软件产品收入与硬件产品收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的一律不予退税。)、在财务核算上分开、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分开(对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按规定分列申报)。
三、附报资料
(一)纳税人退税申请报告;
(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当期申请办理软件产品退税销售合同(复印件);
(四)当期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
(五)当期财务报表及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
(六)软件销售发票复印件(数量多的可附清单);
(七)《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附件一);
(八)《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全部销项税额明细表》(附件二);
(九)《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全部进项税额明细表》(附件三);
(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汇总表》(附件四);
(十一)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由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附件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附件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全部销项税额明细表》
附件三:《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全部进项税额明细表》
附件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汇总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笛子妈妈 2009-7-31 13:40

需提交上面的10个资料就可以了,提交资料30个工作日后退款到你的纳税账户。.

飞飞妈妈 2009-7-31 18:06

(一)纳税人退税申请报告;
(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当期申请办理软件产品退税销售合同(复印件);
(四)当期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  
(五)当期财务报表及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
(六)软件销售发票复印件(数量多的可附清单);
(七)《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附件一);
(八)《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全部销项税额明细表》(附件二);
(九)《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全部进项税额明细表》(附件三);
(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汇总表》(附件四);
除(四)需要2份复印件外,其余都只要1份复印件,销售中有硬件的需要在(附件四)中算硬件销售毛利率,纯软件销售就不需要算.

zyq526 2009-8-1 12:35

谢谢楼上二位妈妈,说得很详细!送花了..

笛子妈妈 2009-8-3 12:34

嵌入式软件怎样操作呢? 我等我等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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