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ayshxszx 2009-6-14 14:30
一则报道,中国高校招生"一次考试、一次录取"的模式可能慢慢会改变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了"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一则消息,有可能是中国高招制度重大改革的前奏.虽说这是一家民间教育研究机构,但其后有一定官方背景.名誉院长朱永新、院长杨东平、副院长熊丙奇等人,都是活跃在教育研究领域内的名家.
转一篇新民晚报的文章、二篇熊丙奇的博客,各位自己分析吧.
21世纪教育研究院今发布“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
扩大考生选择权 落实高校自主权
姚阿民
本报讯 (记者 姚阿民)21世纪教育研究院今天在北京举行的“高考改革何时拨云见日”主题研讨会上,披露了最新的“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表示,这一方案的基本设想是从明年开始,历经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逐步以扩大考生的选择权、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为核心,建立以统一考试为基础的多轨道、多样化的考试制度和录取制度,实现考生自主选择考试、自主选择学校、多次录取机会。
考试制度改革
方案:实行多轨化和分层次的统一学科知识考试。研究型大学、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不同的学科,可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科目。
解读:学科考试科目可分为多种组合,例如普通文科、普通理科、工程技术类、生物医学类、商科和管理类、艺术和体育类等等。每科考试内容区分不同难度,例如语文1、语文2;数学1、数学2、等,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兴趣与能力选择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考试。学科知识水平考试的有效期为一年。
这一改革避免了一张试卷考所有考生的粗陋,有利于考生扬其所长,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考试科目,也有利于提高高校和学科招收人才的“精准性”。还可以改善对高中教育的引导,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制定学习策略。
方案: 举行“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
解读:内容以考查学生基本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等能力为主,类似于美国的SAT考试,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标准评价,作为考生申请高校自主招生的门槛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可每年举行3次,有效期为两年。
录取制度改革
探索多元化录取方式,包括“全国学业水平测试+高校自主招生”模式、“统一学科知识考试+集中录取”模式、自主考试等不同模式。
方案:“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 + 高校自主招生”模式
解读:主要适用于985高校和211院校,主要对象是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高校提出 “全国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作为申请门槛要求,对达到要求的申请者进行面试,结合申请者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自主录取学生。考生可申请多所学校,同时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学科知识考试。
方案:“统一学科知识考试 + 集中录取”模式
解读:即为现行高考录取模式,不同之处是对考试进行多轨化和分层改革。考生可自主选择参加何种层次的考试,学校也可提出考试科目与层次要求。这种模式适用于部分211高校和地方本科院校。
方案:自主考试模式
解读:完全由高校自行确定、选择考试方式,自主录取学生。适用于高职高专院校。
高考改革配套措施
高考制度改革是整体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之一,需要进行缜密的整体设计,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
■ 制订《考试法》
■ 推进高校管理改革,建立高校自主招生公信力
■ 构建不同类型教育的“立交桥”
■ 实行高考报名社会化,方便考生就近考试
■ 改革考试加分政策
■ 均衡研究型大学生源分布,保障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
■ 降低英语分数权重
■ 培育中介组织,提高考试服务质量
熊丙奇指出,高考改革可采取“放开两头、稳住中间、逐步渗透”的方式,以985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艺术类高校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所有高校的自主招生。
(更详细内容可点击新民网)
熊丙奇的博客
熊丙奇
不改革集中录取制度,难以摆脱“一考定终身” 刷新 标签: [ 原创 2009-04-29 08:56:54] 作者:熊丙奇
此日记引用地址:[url]http://blog.people.com.cn/blog/trackback.do?wlog_id=1240966650186281[/url]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24日接受人民网访谈时指出,2009年共有11个省份进行新课改高考。有的省把学业水平测试作为高考总分的一部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今后的高考制度将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录方式。(人民日报 4月26日)
从字面上理解,在集中高考之外,再结合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对学生进行录取,确实改变了“一考”定终身,但是,如果分析整个高考录取流程,在当前高考集中录取制度下,上述录取方式,其实质还是一次录取定终身,只是把“一考”变为“多考”,考试战线拉长,并没有减轻学生的考试焦虑。
不妨拿已经把学业水平测试作为高考总分一部分的地方的实践效果进行分析。江苏地区2008年高考,曾被认为是“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综合评价”三位一体改革录取的“典范”,在录取中,教育部门按高考成绩(语数外三门)划批次控制线,作为投档依据,同时对填报每批次的考生提出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而各高校结合学生的高考分、学业水平测试、综合评价进行录取。其结果是,把原来一条高考分数门槛,变为“高考分数门槛”加“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两个门槛,一个学生因某门功课失误,就有可能失去填报二本高校的机会,而在录取中,高校也把学业水平测试折合为分数加在高考分数上排序录取。再具体观察学业水平测试,也是各科目卷面考试。改革的效果是,高考录取方案更为复杂,学生的学业压力更大。
这是不改革集中录取制度的必然结果。我国高考的集中录取制度,是把高校分在不同批次,按照学生的分数与志愿,依次录取。不管是传统志愿填报方式,还是平行志愿方式,考生的分数都是排序录取的重要依据,这就不可避免地让高考、学业水平测试,都为这一次集中录取服务。事实上,近年来为突出集中录取制度的公平,分数的地位更加强化,一些高校主动取消各类校内加分,放弃120%取档自主权,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更承诺“进档即取”。在集中录取制度中,为保证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率,以及分数公平,每个考生虽可填报多所高校志愿,但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而由于各高校在招生中录取批次的不同、录取分数的高低,直接限制了高校之间的转学,一名学生,很难轻易摆脱高考录取的学校。
真正的不一考定终身,应该是多次考试、多次录取、多次机会,即学生可以参加多次考试,每次考试对于高校录取来说,同等有效;高校可进行多次录取,由此可以实现考生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再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再选择学校;被高校录取之后,仍旧有自由转学机会,而不是无论是否适合这所学校,都只能“坚持”到底。简言之,即高校自主招生,以及与之对应的学生自由申请学校,自由转学制度。
当然,从当前的集中录取制度,完全转向高校自主招生,是不现实的。但是,如果维持集中录取制度,让多次考试、考察,为一次集中录取服务,这种“改革”的效果只能适得其反。对高考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的方向是,逐渐打破集中录取制度,稳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比较可行的方式是,高校自主招生与集中录取制度相结合。首先,举行真正意义的学业水平测试(重在考察学生能力与素质,而不是学科知识),将其作为学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笔试成绩,高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并结合学校对学生的考察,录取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可申请多所学校,可拿到多校录取通知书,然后再确认,这一过程,真正实现学校的自主招生(目前76所高校的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仍旧需要参加集中高考,获得的只是录取优惠加分),实现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也通过多张录取通知书,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增强高校间的竞争;其次,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及未通过自主招生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多张录取通知书,必然意味着学校无法一次录取成功),再参加集中高考,按照原有方式录取,这确保了高校的资源配置率。在自主招生走向成熟之后,随着其录取比例增大,集中录取可逐渐取消,变为多次自主招生。
总之,基于不打破集中录取制度的高考改革,无论考试形式如何变化,录取规则如何调整,都难以走出近年来高考改革“越改学生负担越重,越焦虑”的怪圈。只有围绕增强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改革,才是我国高考改革的方向,教育部门和高校所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公平、公正、透明地实行自主招生,以打消公众对自主招生公平性的疑虑。从这一角度看,高考改革,只是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一环,当教育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高考改革的困境也就随之突破。
[[i] 本帖最后由 jsayshxszx 于 2009-6-16 20:20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