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 2008-6-27 10:01
老师保护学生拟入师德规范
[url]http://news.online.sh.cn[/url] 2008-06-27 08:46:34 [来源]:南方日报
老师保护学生拟入师德规范
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这一切,引发了国民对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日前,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发现,《规范》出现了不少新的要求,其中,“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
对“德才”要求提高
既要“志存高远”也要“终身学习”
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条目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可以发现,新《规范》的二、三、五条都对教师品德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第二条要求教师要“志存高远”,而“知荣明耻”则在第五条中提了出来。
最突出的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规范》。“这相当于明确了教师保护学生安全为‘师德’的一项内容”,华南师范大学一位教授表示,“换句话说,保护学生安全成为了衡量一名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准之一”。
此外,《规范》也十分强调老师的“自我修炼”。比如首次提出了“终身学习”的概念,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评价学生观念要改变
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
不仅在思想、业务上对教师提出“德才兼备”的要求,《规范》还对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做出了引导。《规范》指出,教师“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个要求很符合时代的需求。”广州市第七中学一位老师认为,在目前提倡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唯分数论”、“题海战术”等旧的、不合时宜的理念确实该摒弃。
“这将从源头上有效确保素质教育的推行。”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的一位小学生家长说,“同时,它对孩子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使我们做家长的更加理性地对待孩子的发展。”
《规范》不仅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与时俱进,还在教育学生成才上引入了比较新的人才观。比如,当中的第四条明确教师要“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教学方式有所改变
高徒未必出自严师
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记者注意到,相比而言,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规范》更加切合实际,更加人性化。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严格要求”学生,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在与家长配合共同培养学生方面,《规范》不再仅仅是“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而加上了“平等对待家长”和“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color=Red][size=4][b]“我们希望通过对《规范》修订,更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教师和各界社会人士可在7月30日前,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url]www.jyb.cn[/url])下载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b][/size][/color]
用新师德规范终结“范跑跑”?
本报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的“保护学生安全”引起了网民极大关注。
不少人立即联系到最近在坊间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甚至有人认为此次《规范》的修改,就源于“范跑跑事件”,并能终结“范跑跑”。
但也有网友认为,“保护学生安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美德,与教师的这一职业无关。虽然《规范》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际操作上很可能成为教师聘用等的依据。而把它作为一种规范式的硬性约束,似乎还引起“道德法律化”的可笑。
新增规定源于“范跑跑”?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第三条“热爱学生”中规定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加上近日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针对“有人提出在地震灾害的时候,除了我的女儿我谁都不救,我妈都不救”的言行,提出“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的言语,使网友们一下子就把新规联系到最近在坊间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一位名叫“小树林”的网友在其博客质疑:“如果没有‘范跑跑’这次法规会修改吗?”
也有网友表示:将“保护学生安全”这一内容写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意味着“范跑跑”的任何诡辩都无力,因为“保护学生安全”此时成为规定、成为“职业道德”,如果违背这样的规定、道德,那么将会失去教师这一职业,甚至会沦为众人共愤的“无德”之人。
而面对王旭明“可以不崇高,但不能无耻”的评价,范美忠回应道:“我是一个优秀教师,不崇高,也不想崇高,但并不无耻”。同时,他还认为,当前的中国教育难以容忍像他一样的老师:“崇高是一个好老师的必要条件吗?”
“保护学生”纳规是把“道德法律化”?
有人为新规拍掌叫好,也有人认为需要“冷思考”。
有声音认为:“保护学生安全”应是职责规定,不属于道德范畴。“有个省教委曾出台了‘教师不得强奸学生’的规定,十分‘幽默’,而现在‘保护学生安全’规定也出来了,真有点‘道德法律化’的味道。”一位royce的网友说,“因为,作为一种伦常与道德,教师本身就要保护比他/她软弱的学生群体,但这是道德范畴,不需要‘规定’啊。”
“首先,教师保护学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美德,并不与教师职业有直接的关系,无需硬性规定。教师当然要有保护学生的美德,但这种美德并不是教师职业所附加的,而是人性的美德。”江苏省南京高校教师乾羽说,“教师的工作是传道、授业、解惑,并不包括保护学生,尤其是危险情境下保护学生。”因此,这位教师认为,虽然按照人性的美德去判断,教师应该保护学生,但这样的要求应该放在社会美德的层面去考虑,应该是对所有人提出的要求,不能也不用在出现“范跑跑”后,把教师当成“盯防”的重点,并且将其写入职业道德规范。
更多的网友认为,“热爱学生”就已经包含了“保护学生安全”的含义,不需要额外写入规定。“为什么同是人民教师,就有谭千秋,也有‘范跑跑’呢?”网友“蜜蜂猪”说,可见不是规定出了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
保护学生后,谁来保护老师?
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网上一露面,即遭到不少教师的反感和反对。有的教师认为,有关部门在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也应该修订和完善有关教师权利的规定,对教师不仅在道德责任上有“规范”和要求,而且在权利上也要有明确的保障。
有的老师认为,教师的待遇太低,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却很多很沉重。“(新规)几乎每一条都带有强制的意味,但教师的权益却鲜有提及。”某网友说,“教师有那么多的责任与义务,但并非是教师节的几束鲜花这样的‘荣誉’所能对等的。”
“我认同教师应该保护学生,但是请把房子修成保护祖国未来的真正避难所。老师的权益和义务应该成正比。”湖南网友“小丸子”说。
“在修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要求老师首先保护学生,又没有任何前置条件,这样怎么可以呢?”网友俊臣天反问。
荆楚网上,一篇署名为“陈谊军”的文章指出:目前,教师队伍是我国最庞大的财政供养序列人员,不可否认,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良莠并存,如何深化这个系统人员的教育,增强其责任心与道德感,提升多数教师的修养及改善办学条件,想方设法增加师生的安全系数,教育部门要走的路还很长。
美国:不能扔下学生不管
据了解,美国不同的州对学校老师有各自不同的安全规划,总的原则就是:教师必须对学生负责,不能扔下学生不管。
在美国当了十几年全职教师的网友Eminiem_Q举例,加州Claremont校区“紧急状况职责”的文件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每一个教师都有责任直接监管学生,一直与学生在一起直至被指示其他的做法”,“如学生当中有伤亡,教师还有可能被公诉人刑事起诉或家长民事起诉”。
一位“蜜蜂猪”网友还说:“加州圣荷塞OakGrove高中的2007—2008年度安全计划规定”:“在全校范围的紧急状况时,所有的员工都被要求与他们的学生在一起。任何情况下员工都不能离开学生不管。”
日本:地震时不能离开学生
在日本。有明确的规定:“老师不能离开学生。”
近日,《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拿到了一份山梨县教委编写的学校地震灾害对策指导手册,上面详细介绍了地震发生时老师如何正确引导学生逃生的方法,还明确了老师在地震时必须要说的几句话,比如“一切都听老师的!”“藏在桌子下!”等。
当听说中国发生的“范跑跑事件”后,日本民众很是吃惊。他们一致表示这样的事情不太可能发生在日本。“灾难前保护学生是老师的职责啊,怎么可能自己先跑呢?”一位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说。.
淡淡茉莉 2008-6-27 17:28
保护学生安全和必须时刻做好准备付出生命来保护学生安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观念.
泛泛而谈都容易,具体怎么操作? 美国日本的学校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引,比如老师在危险发生时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说什么等等,而我们的老师其实很少有受过类似的培训.
要求老师以保护学生安全为道德的起点, 那与此同时是否也应该从硬件(比如, 教育教学场所的建筑本身的安全)和软件(比如每学期非走形式的定期演习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知识教育)等多方面来保证师生的共同安全呢?
我是老师,我希望这辈子能一直看着自己的学生一批批毕业,而永远都不要光荣地成为烛光中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