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yuemm 2008-5-23 14:12
问题
我朋友在一外资小公司做财务,问我一些问题,请各位bbmm回答.
公司开业前,外资母公司代垫部分货款,因刚开业,当时也不清楚到底代垫了多少,然后公司还钱给母公司,到年底时发现多还了钱,然后公司法人代表因经常会来国内,发生了一些费用,比方招待费,交通费,手机费(充值卡发票),不报销返往机票款,这些费用报销能抵销多付给母公司的款项吗(不涉及到现金,直接抵销往来)?可以这样抵帐吗?会有什么问题吗?
请教了,谢谢!.
kkk402158 2008-5-23 14:49
看不太懂~.
小龙虾妈 2008-5-24 10:40
好像表达上有问题啊,
1公司法人代表是子公司的嘛,
2你所谓的那些费用是母公司垫付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