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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allj 2008-4-21 12:52

这里有人做律师的吗?

我想问问有关离婚的事,

是不是谁提出离婚,就会比较吃亏?
3个月的宝宝肯定判给妈妈吗?
如果4-5岁的宝宝呢?
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不是挂钩的?
我怎么样防止他们探视后不把宝宝还给我了?.

小小亭亭 2008-4-21 22:01

我不是做律师的,但当时离婚是找律师的。
第一,所谓在的吃亏应该是指经济上,如果是在哺乳期内,法律一定是比较维护女方的;
第二,3个月宝宝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
4~5岁的就不知道了;
第三,抚养费是按照对方的收入来定的,25%~35%之间
第四,如果孩子小,可以只在你家里探视的,如果探视后不给孩子,基本上只能靠打官司了,但这种可能性很小吧,否则,就算打赢了官司也好象作用不大,靠抢?.

小爱的妈妈 2008-4-22 00:51

真的要离婚吗?很多问题楼主可能还没有找到答案。例如:公婆鼓动儿子和你离婚?老公为什么不买房?你爱老公还是房子?还是好好想想吧~~
1,照目前情况下,你没有什么经济上可吃亏的,(如果房子产权上没有你的名字)。但是,你人吃亏了。结婚了,还有孩子。不存在谁提离婚谁吃亏,除非一方有过错。
2.十岁一下,一般都判妈妈。除非妈妈不要,或没有收入。
3.夫妻离婚后,还是孩子的父母,应该有抚养,照顾的义务和责任。当然,判决的抚养费一般都不会很多。至少在上海生活是远远不够的。除非,一方愿意高额提供。
4.探视时间可以自行商定,结合孩子的作息生活习惯,也可以不配和,对方不愿意,可以去告。
总的来说,楼主不要意气用事,结果伤害了自己还有孩子。.

fifallj 2008-4-22 09:53

[quote]原帖由 [i]小爱的妈妈[/i] 于 2008-4-22 00:51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78184&ptid=4511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真的要离婚吗?很多问题楼主可能还没有找到答案。例如:公婆鼓动儿子和你离婚?老公为什么不买房?你爱老公还是房子?还是好好想想吧~~
1,照目前情况下,你没有什么经济上可吃亏的,(如果房子产权上没有你的名字 ... [/quote]


谢谢你的关心,你已经看过我前面的贴子了,我现在是做最好的努力,但也要做最坏的打算,先了解一下情况,以上你提出的问题,我会想清楚的!.

fifallj 2008-4-22 09:55

[quote]原帖由 [i]小小亭亭[/i] 于 2008-4-21 22:01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77755&ptid=4511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不是做律师的,但当时离婚是找律师的。
第一,所谓在的吃亏应该是指经济上,如果是在哺乳期内,法律一定是比较维护女方的;
第二,3个月宝宝基本都是判给妈妈的
4~5岁的就不知道了;
第三,抚养费是按照对方的 ... [/quote]


你说得很对,孩子就算打赢官司也没什么用,所以我从现在开始就要防范这种事情发生,比如不可以带孩子单独外出等等,或者法院有其它什么限制办法伐?.

snowdrop913 2008-4-22 12:54

借这个帖子问一下专业律师,如果妈妈和爸爸争孩子的抚养权,法官会判给谁?依据是什么?
具体情况是:孩子现在3岁半,女方收入比男方高,男方工作相对稳定,离家近,空闲时间较多,孩子上学和放学都是男方接送,男方家里居住条件没有女方家好,现在一家是住在当初结婚时由女方提供的一套房子内,如果离婚,男方肯定要搬走的,女方上班远,晚上7点才到家,女方回家后尽量做家务和照顾孩子,但是男方常常因为女方回来晚,为孩子做的事情少而争吵,双方都要孩子。.

蓝调民谣 2008-4-22 13:40

  我是律师,针对楼上所提出的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回答如下: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律是根据如何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判定原则的。除了一些特定的情形,如孩子不満两周岁的一般判归母亲、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影响生育能力的予以优先照顾等等明确了优先原则外,一般是结合孩子的抚养现状、父母的经济能力、父母的教育能力等综合因素由承办法官根据个案予以衡量。从楼上所述情形来看,父母双方在抚养能力上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只有通过相关抚养能力证据的充分搜集以争取法庭对自己一方主张抚养权的支持。
  另楼主所提出的问题,小小亭亭基本给出了答案,需要补充的是,在离婚诉讼中,并不是原告就吃亏,法院会根据案件中导致离婚的原因、双方过错等等予以考量。4-5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解答如前。.

candytangtang 2008-4-22 14:10

本来还再那个帖里劝你不要离婚的。但是看到男方这个样子,劝你做好两手准备。往最好处去争取,往最坏处打算。如果你这次低头,以后你们家的天平就永远不平了。当初我老公也是偏袒他妈妈,为了讨他妈妈欢心,宁可舍弃我们娘俩,我爸爸就和我说:我们不忍事,但是事情来了,我们也不怕事。让你父母做你的坚强后盾。勇敢一点,坚强一点。.

snowdrop913 2008-4-22 14:29

谢谢 蓝调民谣.

fifallj 2008-4-22 21:36

[quote]原帖由 [i]annew[/i] 于 2008-4-22 14:10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81694&ptid=4511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本来还再那个帖里劝你不要离婚的。但是看到男方这个样子,劝你做好两手准备。往最好处去争取,往最坏处打算。如果你这次低头,以后你们家的天平就永远不平了。当初我老公也是偏袒他妈妈,为了讨他妈妈欢心,宁可舍弃 ... [/quote]


谢谢你,我现在就是往最好处去争取,往最坏处打算,你的事情后来怎么解决的?有没有经验可以给我借鉴?你可以发消息给我.

TODAY 2008-4-22 22:00

我觉得你太意气用事了,离婚,很容易也很难。孩子,财产,对簿公堂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真的,挖出隐私,无中生有,对你是不能忍受的一件事。离婚以后呢,再找一个还是一个人养大孩子?想清楚了没有?对男方来说除了孩子要不到,其他都无所谓,还可以找个女人再生阿。
应该找个迂回的方法,找一个双方都熟悉的人进行调解,都让一步,你也不要为了房子的事再搞了。不买就不买,你也可以家里住几天娘家住几天的。还有就是以你父母的名字买房子,你帮还贷款,你们搬进去。
其实看得出,男方对你很有意见的,没有父亲不要自己的孩子的,可能你的确是有哪里做错了。想想吧。。。.

考拉妈 2008-4-23 12:04

去试试看吧, 没有老人的日子将会如何.

最终解决方法:
不妨假装真的买了(假装),
(其实是LZ和LG们到外面租套小房),
由该拿首付的人,先存一笔钱(自己存好),
由2人的公共收入来付月贷
(每个月必须存到某2人公共帐号)
去过过小日子试试看,
没有双方老人的小日子!

过它6个月,
收入方面是否够用,
(租房的租金从公共帐号出).
生活方面是否满意,
如果真觉得可以接受的话,
我觉得那就买房,
如果经济/生活方面有一方面有问题的话,
再回头和他父母商量可否合住,
那时候,大家都退了一大步,
解决起来应该不是问题了.

假装买房的好处是:
男方并没有拿出钱买,
女方也可以乘机给大家一个机会.

去试试看吧, 没有老人的日子将会如何..

hy_kitty 2008-4-23 16:22

[quote]原帖由 [i]fifallj[/i] 于 2008-4-21 12:52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74221&ptid=4511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想问问有关离婚的事,

是不是谁提出离婚,就会比较吃亏?
3个月的宝宝肯定判给妈妈吗?
如果4-5岁的宝宝呢?
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不是挂钩的?
我怎么样防止他们探视后不把宝宝还给我了? [/quote]

首先对方肯不肯离,如果对方坚决不肯,你第一次起诉离婚肯定被驳回的。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以后再起诉离婚。
谁提离婚没有关系。如果存在过错方,会偏向无过错方。但过错是需要举证的,而且要达到法定的过错要求。
3个月的宝宝肯定判给你的。
4-5岁的宝宝判给妈妈的多,除非以前妈妈不抚养,都是爸爸或祖父母抚养的。
抚养费和探视权不挂钩。
3个月的不会判带走,没有不还给你的风险。4-5岁的,你可以坚持在孩子的生活地探视。.

hy_kitty 2008-4-23 16:23

[url]http://www.hunyinlawyers.com[/url].

蓝调民谣 2008-4-24 10:50

[font=仿宋_GB2312][size=5][/size][/font]

你好!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往来的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是,对于一个事实的认定,要综合相关证据来分析,尤其是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原因认定上,在婚姻生活中,大多不是确切的是非之分,对于你提出的他抛妻弃子的主张,他如果对此有合理的解释及证据支持,如他称是因工作繁忙未能及时探视而且养家费用及时支付等,那么法院也会有自己的一个判定。另外,如果你有什么具体的咨询事宜,可以直接和我联系,我的电话是13818080535。都是旺网上的妈妈,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蓝调民谣 2008-4-24 10:55

fifallj,非常对不起,我本是短消息回复的,却操作失误回复到公开界面了,抱歉!.

fifallj 2008-4-24 15:34

[quote]原帖由 [i]蓝调民谣[/i] 于 2008-4-24 10:55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92621&ptid=45111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fifallj,非常对不起,我本是短消息回复的,却操作失误回复到公开界面了,抱歉! [/quote]
  

没关系,谢谢你!.

yuhaoj06 2008-5-12 14:19

LZ,离婚的事情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定
还有你现在讨论这些,要注意别让自己的LG看到啊,那你就被动了。.

lyx902 2008-5-1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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