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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眯眯 2008-2-2 16:06

关于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1.如题,以上两项费用一定要每月计提吗?可不可以在发生当月直接入费用?
2.新税法下,如果计提的话,是不是以工资薪金总额为基数,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
3.如果计提,
   - 超过比例部分,是不是可以以后年度扣除?
   - 当年没有用完的部分,是不是可以留到以后年度使用?.

purpleyunMM 2008-2-3 12:31

回复 1#渺渺眯眯 的帖子

福利费不用计提,在工资总额的14%内直接列支,年底清算,超额部分调增所得税,不能结余跨年度使用,还可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1.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sunnysh 2008-2-4 10:41

计提,为了更好地知道免税限额,不过年末未用完的要转回来
不计提,只要知道限额即可直接列支.

渺渺眯眯 2008-2-4 13:24

回复 3#sunnysh 的帖子

我也是这么想的,反正数额也不大,想直接列支方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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