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菁妈妈 2007-5-30 07:47
为朋友找打离婚财产官司的律师
其实朋友已于今年情人节离婚了,但离婚时太清高了些,认为自己的婚姻是由于2年多分居两地,又互相不肯放弃自己生活不能搬到一起决定的,所以不想在财产上牵涉过多。并且听信了前夫关于财产的口头分配。两人离婚时是流着泪出来得。
离婚后数月才发现前夫在婚姻存在期间,已经偷偷把户口迁出,又以公司扩股为名曾从家里拿出笔钱,在上海另买一套房子,并且上个月和另一个女人生了孩子。从时间看,明显属于重婚罪。前夫原先答应的他们住的房产归她,也迟迟拖着没办过户手续。朋友觉得最不能容忍的是象傻子一样被欺骗,最后可能一无所有。所以现在重新找律师打财产官司。
如有能推荐的律师,帮忙在这里留笔。谢谢!.
二泉映月 2007-5-30 08:31
回复 #1 菁菁妈妈 的帖子
强烈谴责这种欺骗行为。
男人怎么可以这样??????[em17] [em10] :@.
山山水水 2007-5-3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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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hlf 2007-5-30 09:41
回复 #1 菁菁妈妈 的帖子
贾明军,专业的离婚律师,上海很有名的.
hy_kitty 2007-5-30 09:50
首先她老公不涉及重婚罪;其次他们的离婚协议里对财产有约定吗?怎么约定的?.
山山水水 2007-5-3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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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_kitty 2007-5-30 10:00
如果协议里有概括地放弃财产的条款,这个官司打不赢的。.
菁菁妈妈 2007-5-30 11:00
我朋友傻呀!
离婚时觉得谈钱太赤裸裸,所以没有对财产做任何书面认定,没有任何协议。当时就写的不对财产做分割,就听男的口头说把房子留给她,现金、车男的都拿走,也没有任何争辩。男的还口口声声说跟他离婚是为了放她自由,说给她三年时间,如果她找到更好的,就祝福她,如果没有更好的,就还等她复婚。她当时还很感动。
现在才知道,一切都是骗局,所以最伤心的不是男的有第三者,而是到今天才发觉枕边人居然早在处处算计,步步为营,自己当了回傻瓜,现在臭男人和小的说不定正在一起嘲笑她呢。
为什么不能构成重婚?他们2月14日才离婚,孩子5月份就出生了,怎么不算重婚?
谢谢各位,麻烦继续推荐!.
多妈妈 2007-5-30 11:06
:@
臭男人!!!.
山山水水 2007-5-3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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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ejaizhao 2007-5-30 11:23
现在不要脸的傻男人多的是,都是sb男人.
yeqiu 2007-5-30 13:06
先抱抱LZ的朋友,他这样的男人应该好好受点教育,没有一点道德,把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回来!!!.
haze 2007-5-30 13:30
离婚谈钱有什么赤裸裸的?不谈钱难道还要谈感情吗?
有点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感觉,哎~.
香格里拉的春天 2007-5-30 13:35
所以任何时候都要了解家里的主要经济状况, 这年头,有时候自己还信不过呢!更不要说别人了!
怎么可以家里拿出买另外一套房子的钱都不知道呢!
大概我是属于小市民吧![em14].
菁菁妈妈 2007-5-30 13:48
这话长了,朋友是个特自尊的人。
她家和她LG家都属于高干家庭,当然她LG家更高些。当初为了表示并不是想高攀,结婚她娘家出的钱比她婆家多多了,房子大部分钱也是她出的,她妈就希望别人别把自己的女儿看低了。他们夫妻都是我以前公司的同事。大概三年前,由于公司原因,他LG跑到深圳去另创业,并且做得越来越好。她和LG于是过起分居生活,LG节假日都回来看她。其间为是不是要孩子,思想一直不统一,一年前,朋友也提过一次分手,她觉得LG太自私,只顾事业,没考虑她越来越大,以后成为高龄产妇。但她LG没答应。
这次情人节回来离婚,是她LG提出的,借口是觉得自己这两年还是只能专注事业,没法给她孩子的承诺,希望放她自由,给她高飞的机会。朋友基本是满口答应的,因为一来她认为既然男的有这个离婚想法了,作为女人,至少保留要有尊严,况且她LG还是以她的角度考虑问题。当然内心里,她也觉得两人老是扯皮,又都无法为对方舍弃的生活没有希望。我们当初也说过她,既然LG在那里事业那么好,索性就她做牺牲,过去从头开始算了。可她觉得男的不开口,她不会主动贴上去这么说。
只是没想到,原来他LG不是为事业不要孩子,只是不想和她生,早在外面暗结珠胎了。这个打击太大。.
菁菁妈妈 2007-5-30 13:51
回复 #14 june 的帖子
拿出大笔钱,她是知道的。但她LG不是借口公司要扩股吗?!以为这钱拿去发展事业了。最近才听共同的朋友说,那段时间看到她LG在外面看房子,还以为是他们自己家庭要买房了。然后朋友才想起去核对时间,才想起去让人查,才查出去年已经另购房产。.
菁菁妈妈 2007-5-30 13:52
回到正题,还有律师推荐吗?.
山山水水 2007-5-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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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妈妈 2007-5-30 14:25
[quote]原帖由 [i]千零[/i] 于 2007-5-30 14:00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694327&ptid=4435895][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既然要清高,那就清高到底。遥驾在人性上看人性,让人明白,她什么都知道都看穿的。龌龊的人内心都知道自己龌龊的,让龌龊的人明白,人家不是傻是嫌他脏。 [/quote]
清高,也要有个家,有个屋檐,我们毕竟不是仙,无法做到真正超度。朋友不想要太多,只是想找个律师,快把现在住房的事解决,否则太对不起她妈!毕竟当时房子大部分是她妈出的钱,她房子要回来,也是还给她妈。她妈妈到现在还不知道女儿的事情,朋友不忍心去伤害她妈妈,所以再痛苦,也只能自己背,最多情绪扛不住时和仅有的朋友打打电话。她前夫一直拖着不办过户,这房子现在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朋友想以他重婚的名义,用法律手段把房子产权撇清,至于钱,以她的性格估计不会去追究了。.
happylife3936 2007-5-3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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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妈妈 2007-5-30 15:02
回复 #8 菁菁妈妈 的帖子
不是一次看到这样的例子,可恨大多数女人总是对那些臭男人抱着会回头的幻想。.
山山水水 2007-5-30 15:12
*** 该贴被屏蔽 ***
菁菁妈妈 2007-5-30 15:16
回复 #20 happylife3936 的帖子
谢谢!我先去和朋友说,她自己也在找律师。不知道不是专职律师可不可以帮人打官司?是不是也要有个上岗证书什么的?
另外,发贴的原因是想找律师,希望推荐多些,出谋划策多些,评论少些。各位的好心我代朋友说声谢谢,但这个帖子我要贴给朋友看的,我不希望再让她再看到评论后难过。多谢各位支持!.
贝壳妈妈 2007-5-30 19:51
最好是请律师,因为我们的相关部门接受律师的取证调查,如果没有律师执业证,收集对你朋友有利的证据困难可能会多一些。
[[i] 本帖最后由 贝壳妈妈 于 2007-5-30 19:56 编辑 [/i]].
虫虫妈妈 2007-5-30 22:12
[quote]原帖由 [i]菁菁妈妈[/i] 于 2007-5-30 14:25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694508&ptid=4435895][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清高,也要有个家,有个屋檐,我们毕竟不是仙,无法做到真正超度。朋友不想要太多,只是想找个律师,快把现在住房的事解决,否则太对不起她妈!毕竟当时房子大部分是她妈出的钱,她房子要回来,也是还给她妈。 ... [/quote]
短消息你了。.
小爱的妈妈 2007-5-30 22:29
1.协议离婚一年内可以重新上诉分割财产。
2.重婚罪就要看取证的结果了,有相当大的难度,有些证据法院是不采信的。证据来源要合法。.
lilymarlyn 2007-5-31 09:06
[b]协议离婚一年内可以[size=4][/size]重新上诉分割财产。[/b]
沪上专司离婚律师贾明军。
财产一定能要回。.
多多侠妈妈 2007-5-31 10:06
上海申汇律师事务所 葛珊南律师.
菁菁妈妈 2007-5-31 10:59
贝壳妈妈、虫虫妈妈,短消息收到,谢谢你们!
小爱的妈妈:朋友已经看到“一年内可以重新上诉分割财产”的信息,给了她一些安慰。
还有后面两位妈妈,朋友已经把信息都记下。
朋友现在已经开始收集一些证据,包括与前夫的通话记录等等,她打算等六月份(她给前夫的最后时限),如果前夫还是言而不信,她将对簿公堂。到时候她会联系各位推荐的律师。
谢谢大家帮忙,祝所有善良的女人幸福,真情不被辜负!.
疙瘩 2007-5-31 11:32
回复 #1 菁菁妈妈 的帖子
真切同情,但是根据我的了解,你朋友可能无法告他重婚,因为:
1。目前已经离婚,失去了起诉的权利。要告对方重婚必须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本人去报案。
2。重婚证据非常难收集,必须是以夫妻名义持续同居,生孩子并不能说明什么。非法性关系和重婚是两种性质,一个是过错,一个是刑事犯罪。而且可以看出这个男人是早有谋划,赶在生孩子前离了婚,这样,即使出生证上填着她的名字,也不能再用于证据。
个人建议:不要浪费精力于重婚上,还是在经济上多为自己争取,就对方在离婚前隐瞒财产一事要求重新划分财产。
多咨询!
祝成功!.
gcapple 2007-5-31 12:21
周志强,很有名的一个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之前也是朋友一起认识的,人真得不错,电话:13701690999.
happylife3936 2007-5-31 12:36
回复 #23 菁菁妈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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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rzh 2007-5-31 17:25
回复 #8 菁菁妈妈 的帖子
这个官司看起来并不难打,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并不代表就一定要放弃财产。不过我插一句,你朋友和他老公确实存在问题,想和老公在一起,共同奋斗,怎么这种事还一定得老公提出来,清高的过头了。夫妻之间就是要共同相互依靠的。否则肯定不长久。特别是一方已经事业有成,他对老公来说,和外人没有区别。一点愚见。.
shrzh 2007-5-31 17:28
:)
[[i] 本帖最后由 shrzh 于 2007-6-15 13:25 编辑 [/i]].
happylife3936 2007-6-4 15:05
回复 #1 菁菁妈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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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妈妈 2007-6-4 20:55
我突然想起来提醒一声,既然男的已经做到这一步,也算不上什么君子了,你的朋友从现在开始应该遇事多咨询律师,跟男的一切联系都要注意有没有什么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可以收集一下.否则很多事情,没有证据对她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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