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y 2006-12-12 11:17
请教装修房购买合同事宜
最近定了一套装修房,首期已付了大部分,签合同时发现开发商居然特别在合同上指明房价不包括装修设备,但又在附件中列了装修标准. 用开发商的话来说,是卖给我毛坯价送装修,但这在之前的那么多次的接触中从未这样提及过. 另外在附件中又特别约定买方不能因装修质量问题拖延接受房子. 我觉得开发商这样做有欺诈嫌疑, 根本不想对装修质量负责. 我要改合同,否则就不签,但开发商坚决不同意. 请问这是业界普遍现象吗? 我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退房, 我能要回全部房款吗?.
blab 2006-12-12 13:41
不会吧,上海市对全装修房质量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保修2年,现在对这方面抓的挺紧的,不会说不保修的,你可以投诉.
Toby 2006-12-12 14:34
回复 #3 的帖子
口头说有两年保修,合同里找不到. 不知算不算违规. 知道去哪投诉吗? 消协还是找律师?.
blab 2006-12-13 08:16
这个合同里是不用约定的,在房屋质量保证书和规定格式里有规定,至于投诉,我想可先找找消协,如果一定要打官司,再去找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