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的妈妈 2006-4-24 13:16
从rosemary“发生在星期六的一件事”所想到的
看了rosemary“发生在星期六的一件事”的这个帖子,我不知道该支持谁。
这里,我想先说一下前段时间在中央台看到的一档法律节目:
丈夫和妻子为了谋生,去了南方某城市打工,并开了一个好像是发廊之类的小店,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来敲诈丈夫,为此,丈夫不得不和妻子假离婚,以便把财产转移,当时妻子已经怀孕在身,在离婚协议中,丈夫购买的一套价值40万的房子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在签字的前一天,丈夫又把几十万的资金也转移到妻子名下。
几年过去了,生活开始风平浪静了,丈夫想和妻子复婚,可妻子说什么也不同意,于是一切便诉之公堂。
法庭上,自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妻子说他们之间是感情不合才离的婚,根本不存在什么假离婚之说,丈夫则说,他们之间感情是很好的,当初只是为了防止别人的敲诈,才假离婚,并财产转移的,而且,在众人面前,在妻子口口声声说他们没有感情的时候,他还是说,如果现在妻子同意复婚,他还是可以原谅妻子先前所说的一切。
结局是可想而知的,丈夫输了这场官司,输了他所有的财产,他本来想,如果不能复婚,至少可以把那栋房子要回来,他可以把自己的父母从乡下接到城市。
就象rosemary的LG所说的,法律是公正的,离婚就是离婚,没有真假之说,有的只是在玩弄法律。
可是,从情感的角度来讲,男主人公真的应该是什么都得不到了吗?看到节目的结尾,男主人公父母的眼泪,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有时候,觉得,如果有评审团就好了。
从来不知道,自己竞如此感性[em07].
波纳妈妈 2006-4-24 13:20
回复 #1 baby的妈妈 的帖子
那么这个男人有没有在“假离婚”的那几年履行丈夫和父亲的职责呢?.
半圆 2006-4-24 13:32
对,这是最关键的。据说没有。
另外那男人说什么可以既往不咎,让我感觉是一种手段,先复婚,然后再算财产,至少半套房子可以到手了。不是很让认同情。都不是好人。不知后来结局如何。.
baby的妈妈 2006-4-24 13:39
回复 #3 xiaoxiao0122001 的帖子
对于xiaoxiao0122001所说的“那男人说什么可以既往不咎,让我感觉是一种手段,先复婚,然后再算财产,至少半套房子可以到手了”,我不是很赞同。
我觉得他们先前离婚不是感情不和,而是为了转移财产,所以现在如果他要求得到那套房子,完全是合理的。.
半圆 2006-4-24 15:00
对的,要求得到房子是应该的。但要求复婚的目的是什么呢?
节目我没有看全,对这点表示不理解。.
米粒妈 2006-4-24 15:09
节目我看全的,要求复婚只不过是在法庭上的高姿态表现罢了。
不过对两个当事人,我都不同情。同情的是原告老母亲。
大概我经不起眼泪。.
singarainbow 2006-4-25 15:33
以前有个同学的爸爸妈妈就是为了动迁分房假离婚的,不知道现在复了没有,其实对小孩还是有伤害额!.